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教育部科技委),旨在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技创新水平,加强高等学校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使高等学校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特设立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隶属关系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是
教育部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是国家和教育部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的科技工作提供服务。教育部科技委是教育部党组的高级咨询机构,2009年第六届科技委增设了战略研究指导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在原来10个学部的基础上,增设了国防科学学部。第六届科技委由108名有委员、377位学部委员组成,成员均为高校中的院士或知名教授。
相关章程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
(2009年度教育部科技委全会暨科技委换届大会2009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技创新水平,加强高等学校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使高等学校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特设立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委)。
第二条 教育部科技委是教育部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是国家和教育部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的科技工作提供服务。
第三条 教育部科技委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高等学校在科学技术工作中贯彻中央关于经济、科技、教育方面的重大决定以及拟议中的有关方针、政策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二)对国内外科学技术、教育及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和趋势进行战略研究,对我国和我国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提供咨询,对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重大措施的实施提出咨询建议。
(三)受教育部委托,代表教育部参与有关制定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重大措施等活动;对科研基地、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审和评估,并提交评议报告。
(四)促进高等学校在承担国家重大科学技术任务方面的校际协作,以及与科研机构、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交流,促进高等学校在国防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对我国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以及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推动有关方面创造条 件,以利于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六)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促进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
(七)完成教育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章组织体制
第四条 教育部科技委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秘书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五条 科技委委员主要由教育部从高等学校中选聘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办事公正、视野开阔并且积极参加科技委活动的专家组成;另从海外和其他部门、行业选聘部分专家。每届任期4年,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每届新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科技委委员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战略研究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受届数与年龄限制。科技委委员人数100人左右。
第六条 教育部科技委内设战略研究指导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和若干学部,并依托高校建设若干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战略研究指导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学部和战略研究基地依据相关章程、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常设或者非常设的跨学科综合性专门小组,开展专项研究工作。
第七条 教育部科技委在教育部科技司内设立专门的日常组织协调与办事机构。第三章科技委活动
第八条 教育部科技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议。
第九条 教育部科技委设立战略研究指导委员会,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与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目标,组织指导重大战略研究。
第十条 教育部科技委设立学风建设委员会,指导和推进全国高等学校的学风建设。
第十一条 教育部科技委设立若干学部。学部既是战略研究平台,也是学术交流平台。通过每年的学部全体会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学部以及学部委员的作用。
第十二条 教育部科技委依托有关高校建立一批战略研究基地。战略研究基地是组织开展高水平战略研究、政策咨询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科研实体。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教育部科技委经费由教育部预算单列,用于专项研究和日常办公。教育部科技委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教育部科技委内设机构经费原则上由科技委提供,接受科技委和挂靠单位审计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 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其他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教育部。
工作职能
(一)对高等学校在科学技术工作中贯彻中央关于经济、科技、教育方面的重大决定以及拟议中的有关方针、政策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二)对国内外科学技术、教育及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和趋势进行战略研究,对我国和我国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提供咨询,对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重大措施的实施提出咨询建议。
(三)受教育部委托,代表教育部参与有关制定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重大措施等活动;对科研基地、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审和评估,并提交评议报告。
(四)促进高等学校在承担国家重大科学技术任务方面的校际协作,以及与科研机构、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交流,促进高等学校在国防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对我国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以及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推动有关方面创造条 件,以利于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六)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促进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
(七)完成教育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换届情况
2009年度教育部科技委全会暨科技委换届大会2009年12月23日在京召开。第六届科技委增设了战略研究指导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在原来10个学部的基础上,增设了国防科学学部。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袁贵仁在会议期间亲切会见了与会代表。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陈希在讲话中分析了当今高校科技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采取的新举措。陈希指出,新一届科技委要成为教育部和国家的智囊团与思想库,不断加强战略研究,
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发挥高校战略科学家的作用,在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提出科学的咨询意见。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将科技委建设成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力量。科技委要进一步抓好战略研究基地的建设,发挥战略研究基地的整体合力,使之成为教育部战略研究和政策咨询的依托外脑。陈希强调,高校科技工作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重大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注重挖掘行业特色高校的潜力,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重大项目集成、培育,进一步推动高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增强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能力,提升高校综合竞争力。科技委专家应当研究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思想理念,为创新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机制作出贡献。要加强创新性研究,不断提升我国科技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本届科技委增设了学风建设委员会,希望科技委在促进高校学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宣读了第六届科技委聘任名单。教育部第五届科技委主任倪维斗院士、第六届科技委主任钟掘院士分别在会上作工作报告。教育部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和培育基地主任以及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委员会成员
(2009年11月起)
主任:钟掘
常务副主任:吴常信
副主任:
委员:
战略指导研究委员会委员
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
数理学部委员
化学化工学部委员
地学与资源学部委员
生物与医学学部委员
农林学部委员
信息学部委员
材料学部委员
能源与土木建筑水利学部委员
机电与运载学部委员
管理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