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儿童
未被送到婴儿室、托儿所或幼儿园、而放在家中养育的婴、幼儿
散居儿童(children living at home)是指未被送到婴儿室、托儿所或幼儿园,而放在家中养育的婴、幼儿(初生至7周岁)。儿童保健服务对象之一。
散居儿童保健的服务包括:建立健全城市由地段医师负责、农村由村医生负责的城乡三级保健网;为初生到7周岁的散居儿童实行连续、系统的保健服务,包括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疾病的防治与转诊、发育筛查、早期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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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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