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阶指表示官员品级的称号。 授予
官职时同时授予的虚衔,像今天军衔。一称
散官或
阶官,指获有散阶的官员。明初沿元制。洪武九年(1376)定文、武官员散阶。
文官自
特进光禄大夫至将仕佐郎,共四十二阶;武官自特进光禄大夫至
忠显校尉,共三十阶。每一
品级分为初授、升授和加授。分别由吏部验封司和兵部武选司给授。宦官不从此例,洪武四年定,自
中正大夫至
司直郎,共十阶。
钦天监监官,洪武四年设有正仪大夫至
分朔大夫,共七阶。洪武十四年改从
文官给授。洪武十年定,出身宦官从
内官散阶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