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吐蕃历史文书,唐吐番臧文历史文献。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王圆篆道士于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1907-1908年,英国斯坦因和法国伯希和先后将包括5000余件藏文历史文书等大量敦煌文物盗走,分别皮藏于伦敦和巴黎。其中吐蕃王朝编年史卷子,全长4.34米,宽0.258米,分藏于两地,其中巴黎部分长0.70米,伦敦部分长3.64米。此外,日、俄也劫走部分古藏文卷子。这些历史文书记有吐蕃大事纪年、赞普传记、小邦邦伯家臣和赞普世系及河西西域等地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民族关系诸方面的情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西藏法典原西藏地方政府成文法的总称。源于吐蕃的六种大法,后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法典。分两类:一为“却尺姆”,意为“教法”。凡喇嘛犯法,皆依此法由寺院处理,或除僧籍逐出寺院后,再由地方政府依法处理。另一为“甲尺姆”,意为“王法”。凡犯法者,皆依此法由司法部冂姓冶。主要有《十善法》、《十六浄法》、《十五法》、《十六法》、《十三法》、《十二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