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家理解的数字产权就是众人所追逐的IP。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字面粗译为“知识产权”,特指具有长期生命力和
商业价值的跨媒介内容运营。知识产权包括很多,小说、电影、电视剧、 游戏、动漫、戏剧、音乐、综艺等等。除了这些,数字产权领域更广,还包括虚拟货币、游戏卡、游戏装备、限量版周边等等。一般来说,市场争宠的数字产权一定是具备强大的市场号召力,能够快速被受众关注、接受并广泛流传。
数字物权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数字物品,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数字产品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它存在于网络环境下,表现为付费获取的包括网络账号、游戏中的金币、游戏中的装备等。
复盘这一年的风云变幻,市场对优质版权资源的抢夺愈演愈烈,这足已瞥见未来产权市场的发展趋势——资本极力“追捧”泛娱乐产业的背后,是数字产权交易的高成长性和全产业链开发潜力,在未来10年极有可能上演投资板块最大的逆袭。
随着近年来国内文学IP、动漫IP、IP电影、IP游戏的井喷大热,“得IP者得天下”的言论广为传唱。嗅觉敏锐的国内投资者,都因泛娱乐领域产权经济的巨大的潜力而蠢蠢欲动,冲入大潮的,自然少不了BAT三大巨头纷纷布局泛娱乐产业链。百度1.9亿收购纵横中文网并成立百度文学、百度影业,腾讯50亿收购盛大文学并成立腾讯影业、同时发布11个IP影视改编计划,阿里巴巴62.44亿港元收购阿里影业、成立阿里文学。此外,一批IP概念股如中文在线、华策影视、光线传媒也虎视眈眈,加速储备IP资源。毋庸置疑,“数字产权”已身处“爆发前夜”,市场前景不可估量。
数字产权作为一个经济价值能见度高、盈利模式清晰的、变现能力快的商品,蕴含着巨大的机会和潜力。随着数字产权交易平台的形成,产权交易升级除了新增互联网通道,类证券化交易也在慢慢发展起来。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文交所一边连着银行、风投等金融机构,一边连着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文化艺术机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对即将上线的电影、游戏及具有收藏价值的衍生品等数字产权进行评估,然后再进行证券化拆分。投资者可以像买股票一样,投资一部电影、一款游戏甚至限量版的衍生品,“份额”可随时转让或买入,产权开发运作等环节的各方利益,将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连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