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数据形成的数据要素,既来自个人衣食住行、医疗、社交等行为活动,又来自平台公司、政府、
商业机构提供服务后的统计、收集等,往往难以确定数据要素的产权属性。尤其是,
物联网的产生使得数据更难
确权,不利于数据要素的生产和流通。
数据要素的特殊属性,要求加强
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数据越多价值越大,越分享价值越大,越不同价值越大,越跨行业、区域、国界价值越大。因此,实施数据开放共享,优化治理
基础数据库,不断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促使
数据资产重复使用、多人共同使用、永久使用,加快推动各区域、部门间
数据共享交换,显得十分必要。
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和领域,明确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的典型场景,推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