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指标指数亦称“数量指标综合指数”、“总量指标综合指数”。反映现象总的规模和水平变动情况的相对数。如,职工人数指数、产品销售量指数等。根据同度量因素所选时期的不同,可以得到不同的数量指标指数。
由于使用价值、计量单位等的不同,直接相加没有
经济意义。为了解决这些不能直接相加的问题,得到反映这些不能直接相加的个别现象数量的
总量指标,就需要引入一个因素,使不能直接相加的现象变为能相加的现象,这个因素就叫做
同度量因素。
根据同度量因素的固定原则,其同度量因素应是
质量指标,固定在
基期,才能进行不同时期的产量对比分析。如果用报告期价格作同度量因素,由于报告期是不断变化的,作为同度量因素的价格也不断地变化,无法通过各个时期数量指标的对比来说明产量的变动。另外,从
指数体系的要求来看,总量指标指数等于数量指标指数与
质量指标指数的乘积,数量指标指数也就只能用基期的价格作同度量因素了。
例:根据表1三种商品销售量资料和价格资料计算商品销售量
总指数。
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
同度量因素所属时期的选择,除了采用基期以外,也可以采用某一固定时期。用符号“ ”表示,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