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托管经营是受托方由委托方委托认可后,对其被托
企业或
资产的整体全面行使
企业法人的权力和责任,并充当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一种
托管经营形式。就企业而言,是指对被托企业实施人财物、产供销全面信任托管;就资产而言是指对包括全部资产本身及债权债务的全面信任托管。
整体托管经营从
产权所有关系角度来看,它是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让渡,在企业
法人财产权让渡的过程中同时伴有产权经营风险的转嫁;从产权管理关系的角度来看,委托者与受托者是一种信任托管的关系,委托者出于对受托者充分信任的基础上,通过法人财产权的让渡及产权经或
风险的转嫁,保证
产权资本的最大受益;受托者则是出于对产权经营的信心,通过托管投资和
经营力商品的转让,在拥有法人财产权和使用法人财产权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托管投资的最大回报。
微利或亏损的中
小型企业一般可以实行整体托管经营,即将整个企业交给受托方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