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价值是一种关系,它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方面存在着能够满足一种文化需要的客体。另一方面存在着某种具有文化需要的主体,当一定的主体发现了能够满足自己文化需要的对象,并通过某种方式占有这种对象时,就出现了文化价值关系。
简介
文化价值是社会产物,不能把文化价值仅仅理解为满足个体文化需求的事物属性。人不仅是文化价值的需求者,而且是文化价值的承担者。文化价值任何时候都是为人服务的,人类不需要的东西不具有文化价值。同时,文化价值又是由人创造出来的。不管是人的文化需要,还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文化产品,都只能在人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人们创造文化需要和文化产品的能力,本身也是文化价值,而且是最本质的文化价值。任何社会形态都有该社会特有的文化需要,这种文化需要只有通过人们的文化创造活动来满足。
因此,在社会文化价值中,发展人的文化创造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文化创造能力才能得到充分的开发。由于文化需要的复杂多样,所形成的文化价值关系也是形形色色的。对于某个社会生活共同体具有文化价值的事物,对于另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可能不具有文化价值,甚至具有反面价值。例如,等级制度对于封建统治阶级具有文化价值,
拜金主义对于资产阶级具有文化价值,但它们对于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却只有文化压迫的作用。克服文化价值的分裂和对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
三维属性
文化价值的三维属性,是指人们正面对着文化发展的三大矛盾,即在历时性上表现为传承与转换的矛盾,在共时性上表现为民族化与国际化的矛盾,在现时性上表现为现实与理想的矛盾。
(一)文化价值的历时性
文化价值的历时性,是指经由大浪淘沙的洗礼,中国文化历史表现为借鉴价值、历史价值、永恒价值三种状态。历史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永恒价值标志着这种文化无论在过去或现在还是将来,它都将存在于人们的生活当中,永远不会褪色,永远光照人间,从而以其连续性构成了人类历史的永恒发展;历史价值标志着这种文化只能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发挥作用,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文化精品,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从而以其阶段性瞬间在人类历史记忆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借鉴价值标志着这种文化曾给人们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是文化灾难,它对历史的发展虽然起过阻碍作用,但既然已经历史性地出现过,那么就会给人们留下以史为鉴的文化价值,通过总结历史教训,可不再重蹈覆辙。
(二)文化价值的共时性
文化价值的共时性,是指经由西风横卷的风暴,世界文化联系表现为民族化与国际化共存、对抗与合作同在、西方的科学主义与东方的人文主义互补,从而形成了求同存异的文化板块,使各种不同的文化冲突得以整合,使极端的文化选择得以制衡,从而使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能纳入到平衡发展的轨道。其实,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毛泽东就提出了三个世界划分理论,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为文化的三大板块。毛泽东说:“我看美国、苏联是第一世界。中间派,日本、欧洲、澳大利亚、加拿大,是第二世界。咱们是第三世界。”“第三世界人口很多”,“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也是第三世界。”这三大板块的划分,有助于我们把握文化价值的共时性。
(三)文化价值的现时性
文化价值的现时性,是指经由面向未来的思考,中外文化体系在现实生活当中,其自我实现、群体实现、以及各种各样的价值选择及其实现中,作为分散的、带有盲目性或偶然性的价值力量,它们与共同理想及未来目标既相矛盾又相一致。这就涉及到了现实性与理想性如何统一起来的文化选择问题。
意义
1、文化价值研究能给价值进行合理的定性和定位。在诸价值中,文化价值具有本原性意义,是最基本的价值;反过来说,一切价值都具有文化价值的意义,只有把文化价值理解清楚了,研究其他价值才不致犯“
自然主义谬误”。价值不是自然现象,不是纯客观的现象,而是文化现象。人以实践的方式展开自己的生命存在,向自由全面状态发展,向“人”的理想目标升华,一切价值只有放到这个大背景中理解才是合理的。主体基于“人”、“文”的标准和理想改变外部世界的自然和自身的自然,完善自己的品质、生存状态和外围环境,这便有了某个对象与这种目标、意向是否顺应的问题,也就是价值问题。再说,价值不是预成的某种实体或属性,价值是在现实生活境遇中、在一定的文化系统中显现的。离开了人的发展和完善过程说“价值本身”,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价值都与文化价值相关,我们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它们视为文化价值的具体形式。例如宗教给人提供做人的规范和价值依凭、指出了人追求的目标(虽然是虚幻的)而具有文化价值;道德因建构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等“人”的规范,因建构善的理想而具有文化价值;审美活动通过创造理想境界、把审美对象潜存的对象性升华为美,又通过欣赏美来使主体的内在品质提高、升华,因此也具有文化价值;科学扩展了人的理性能力,扩展了关于自身及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提高了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因而有文化价值;功利价值肯定人的生命存在,为人的文化发展提供基础,恰如“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一样,功利价值不仅仅满足人的生理需要,也满足人的文化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文化价值。
2、文化价值研究帮助我们确立价值研究以至整个哲学研究的“人学”宗旨。文化是“人化”,文化价值是对象对规范和优化人的生命存在具有的价值,趋向标准的、理想状态的人,就是文化价值的核心和实质性问题。这个核心和实质不但是文化价值,而且是全部价值论乃至全部哲学研究环绕的轴心。哲学是从人的生存根基发出的惊异、追思和创意,是人面对陌生的自然(包括自身的自然)状态时,要求克服这种陌生性、自在性的性灵张力,哲学的这种“感觉”最好是从人的本原性生存中寻找,从文化价值中寻找。只有牢牢抓住人趋向自由、趋向真善美、趋向理想的“人”这个根本,哲学才不至于偏离它的初衷。哲学需要“纯客观”的思考,需要“价值中立”,这是肯定的。但是哲学不应该忘记:“纯客观”的立场和“价值中立”姿态只是相对的和抽象的,它终究摆脱不了人这个轴心,即使中立和客观,也是具体历史主体所追求的中立与客观,而具体历史主体总是有立场和姿态的;再者,要求“纯客观”的立场和“价值中立”姿态,其实是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对象的尺度,以便成功地把自己的内在尺度与对象的尺度结合,更好地利用价值、创造价值。哲学忘记这个宗旨,就是直观的唯物主义,就会变得“敌视人”。文化价值的视角让哲学回到人,回到人以能动的实践变革现实、创造文化的永恒运动中,回到人不断否定和扬弃世界的自在性、臻于自觉和自由的无限过程中,回到人追求真善美的无限努力中。哲学如果回到这个原点,就不会遗忘人、遗忘生活、遗忘作为人的生存智慧的初衷;哲学如果回到这个原点,也不难解决真与善、事实与价值、价值中立与价值立场等矛盾了。
3、文化价值研究凸显实践和生活这样一个“一元论”平台。本体论和拟科学的出发点,或者是抽象的自然界,或者是相互分离的主体和客体(虽然二者有一个“谁决定谁”的问题,但思维模式相同),它们的共同问题是实体式思维,即预设实体性的存在,再考虑它们的相互作用。文化价值的前提是行为(“向文而化”的历史生活)、是过程。文化价值的视角是人“化”自己及其世界的视野,人的生活实践是惟一现实的枢纽、平台,人把自身及其世界置于这个枢纽和平台上加以“人化”。从文化价值的视野出发理解存在,就不是以主客体分裂为前提,而是立足于这样的前提:主体在深化自己的过程中深化世界的对象性(外部世界的“人化”)、在深化世界的对象性过程中深化自己的主体性(自身的“人化”),这是一个相互作用、双向深化的动态过程。这里不是主、客体二分,而是由生活和实践构成的“一元论”;不是两个分离的世界相互作用,而是人和世界都在同一平台(生活、实践)上交会、显现、双向深化。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人始终处于主体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