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客,是特指在
文化创意产业生态圈层中从业,具有好幻想、爱折腾、有激情等性格特质,善于通过灵活运用时下流行的思维方式、技术手段和本身所拥有的
专业技能,把属于自己独创的
创意设想变现为文创成果的个人或团队。
国内首个有关文化创客的系统定义和深度讨论出现在2015年5月10日
第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的深圳市首届文化创客论坛上。该论坛由深圳市
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彭罡策划组织,由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深圳市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主办,第十一届文博会2013文化创客园分会场承办。出席嘉宾有深圳大学副校长李凤亮、喜羊羊创始人苏永乐、深圳市龙岗区文产办副主任彭罡、深圳市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封昌红、福布斯网站专栏作家贺嘉、金诚网CEO黄文辉、中南新城集团董事长蔡忠南、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监事长和
大芬美术产业协会会长栾立银等。
在此次论坛上,深圳市龙岗区文产办副主任彭罡在国内率先对文化创客的概念做出了上述定义并将文化创客进行了分类,成为国内文化创客概念的首个诠释者和文化创客类别划分的首个提出者。根据他的分类,文化创客分为四个大类和十二个子类,分别是:第一个大类:内容生产者。可以划分六个子类:第一个子类是文创产业研究专家;第二个子类是各种文艺作品的作者,比如:作家、音乐家、书画艺术家、影视编剧等;第三个子类是工艺美术品的创作者;第四个子类是指各种设计师,包括
平面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动漫及手游设计师、文化软件设计师、
景观设计师、室内设计师、
工业设计师;第五个子类,各种媒体记者;第六个子类是各种创意、点子的制造者和创意活动的策划者。第二个大类:创意实现者。专指把上述内容生产者生产的创意内容依托一定的专业技能变为作品、产品或艺术品的个人或团队,包括四个子类:第一个子类是各种文字编辑、美术编辑;第二个子类是影视导演;第三个子类是音乐制作人。第四个子类是各类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者。第三个大类:产品营销者。指各类文创产品的销售人才;第四个大类:跨界融合者。在目前文创产业+传统产业、互联网+文创产业趋势加快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新兴的职业,其中也有很多属于文化创客,比如把
电子竞技、体育解说、粉丝经济有机融合从而做到年入千万的电竞解说员。
对于彭罡对文化创客的概念表述和类别划分,与会专家表示了认同。而此次活动的承办方深圳市二零一三投资有限公司也全面接受了彭罡关于文化创客的理念,并在彭罡的建议和支持下将其开发运营的文创园区更名为
2013文化创客园。彭罡则将该园区定义为全国首家
文化创客园在国内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可以说彭罡也是国内首个文化创客园的命名者和推动者。该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力嘉路,于2015年初建成,占地面积2万平米,建筑面积7万平米,作为全区首批十大创客空间中唯一的文化产业园区,专门开辟了3000多平方米的创客空间,在第十一届文博会期间正式运营并一炮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