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是德国哲学家亨里希·
李凯尔特创作的哲学著作,1893年首次出版。
内容简介
《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集中论述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的区分,指出了它们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差异,并讨论了历史研究与价值评价的关系,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历史研究的客观性问题。全书共分14篇。第1篇至第3篇主要讨论了自然科学与非自然科学的经验学科的目的和方法的区分。第4篇“自然和文化”中,作者首先具体地从研究对象的角度讨论了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区别。从第5篇到第10篇,作者集中讨论了自然科学方法与文化科学的历史方法之间的区别。第10至第14篇中,作者进一步分析了自然科学和历史的文化科学的区分所产生的一些问题。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康德创作《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背景其一是,康德以前的时代是一个自然概念在哲学中占独霸地位的时代,自然科学家被认为是推动科学进步的唯一动力,那时的哲学也仅仅致力于说明自然科学的方法。直到十八世纪末,康德将自然的概念限定在“按照一般规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这才在哲学中结束了自然概念的独霸地位,在理论上把自然科学的“世界观”“从一种自以为绝对合法的地位下降到一种相对合法的地位,从而把自然科学的方法限制于专门研究。”这种限制使“自然”的界限变得更加确定,也为与其相对应的文化科学的发展留出了空间。十九世纪文化科学取得了巨大发展,但这种发展更多的是依靠各个领域中个别天才的研究者,而在方法论上,文化科学还远没有获得如自然科学那样广阔的哲学基础。李凯尔特写作该书的目的之一也就是为文化科学寻找哲学基础,以期从方法论方面推动文化科学研究的发展。
第二个背景是,在李凯尔特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以前,人们一般把自然这一概念解释为物体的存在,把精神这个概念理解为心灵的存在,并从心理生活和物理世界的对立中推演出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在方法上的对立。李凯尔特不同意狄尔泰等哲学家将研究人类历史文化的知识称为“精神科学”,他认为精神科学这一概念很模糊,容易使人们简单地把精神概念和心理概念等同起来,进而把心理学作为全部精神科学的基础,而“心理学被合乎规律地看作为自然科学”,这样历史的文化科学极易成为心理学的附庸,成为“一种应用心理学”。因此,他认为“从自然和精神的对立出发进行的分类研究,不能达到理解经验科学之间实际存在着的区别,”寻找一种新的科学分类方法,使“两种不同的科学兴趣之间的原则区别得到阐明”,并“用所述的方法推演出这两种相互不同的专门研究方法的有益的、逻辑的即形式上的对立”就成为该书的一个主要目的。
作品思想
李凯尔特认为,由于科学既可以从它所研究的对象的角度, 又可以从它所采用的方法的角度而相互加以区别, 因此也就是既可以从质料的观点也可以从形式的观点来对科学进行分类。从“质料分类原则”出发,他区分了自然和文化的对立,按他形象的说法,“自然产物是自然而然地由土地里生长出来的东西。文化产物是人们播种之后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这样就将自然确定为从自身中生长起来的,诞生出来的, 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文化则是人们按照预定目的生产出来的,或者虽早已存在、但至少由于它所固有的价值而为人们特意保存着的。这样的区分是由于”价值”在这里起作用。文化产物都必须有价值,都可以看作财富,而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不能看作是财富。他着重论述了文化——众所公认的价值附着于其工的那些实在对象的总和——这一概念。他同时还区分了“价值”与“评价”。他认为价值与现实由两种方式联系起来,首先,价值能够附着于对象之上,并由此使对象变为财富;其次,价值能够与主体的活动相联系,并由此使主体的活动变成评价。
李凯尔特在区分自然科学和历史的文化科学时,认为自然科学把与任何价值都没有联系的事物和现象看作是自己的对象,它的兴趣在于发现对这些事物和现象都有效的普遍联系和规律;历史的文化科学作为文化的科学来说,要研究与普遍文化价值有关的对象,作为历史的科学来说,必须从对象的特殊性和个别性方面叙述对象的一次性发展。他的这种划分是依据他的“形式的分类原则”而确立的。在这里他认为一方面现实中的一切都在渐进地转化,每个占有一定时空的形成物都具有这种连续性,这是连续性原理;另一方面,每个现实之物都具有自己特有的、个别的特征,现实中的一切不是绝对同质的,而是互不相同的,这是异质性原理。科学并不能如实地认识现实,只能在概念上把现实的连续性和异质性区分开,使之成为或同质的连续性,或异质的间断性,这样就有了把现实的异质的连续性改造为同质的连续性的以数学为代表之一的自然科学和把现实的异质的连续性改造为异质的间断性的以历史学为代表之一的文化科学。与他的质料的分类原则相比,李凯尔特在论述他的历史哲学史时更侧重于他的形式的分类原则。
在该书中,他试图用他已确立的概念分类去推翻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他对整个唯物史观的观点是认为从唯物史观看来,人类的全部发展归根到底被看作是“为在食槽旁边占得一个位置而斗争”。这是由他的历史哲学科学分类的前提而推导出的对唯物史观的曲解。李凯尔特依据了现代科学发展、科学划分的一些成果,继承了文德尔班关于价值以及自然科学;历史文化科学的划分原则,以自然科学和历史的文化科学为对立对象,论述了他的历史哲学中的一些原则——科学分类原则、价值原则,还由他的方法分析了唯物史观,攻击历史唯物主义是不科学的。
作品影响
《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简明扼要,使作者认为可以将它看作《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的导论。该书中提出的自然科学方法的局限性、文化科学的个别化方法以及它与价值的联系,对存在主义、解释学和法兰克福学派有一定影响,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作者对历史唯物论的攻击,受到了
普列汉诺夫等马克思主义者的批判。
作者简介
亨里希·
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1863~1936),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生于但泽(今波兰格但斯克),1888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获博士学位,1891年在弗赖堡大学任教,1896年升任教授。1916年作为文德尔班的继承人在海德堡大学任教。著有:《先验哲学导论·认识的对象》(1892)、《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1893)、《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189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