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文山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文山州工商局主要职能有12项,即: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按照分工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及其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文山州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广告协会办公室、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围绕章程和工作规定开展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责: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防艾、消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挂钩扶贫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督察、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
法规科
职责:承担或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工作相关措施、办法;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工作。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加挂直销监督管理科牌子)
职责: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查处走私贩私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承办州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职责:拟订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广告监督管理科
职责: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体发布广告情况;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
职责: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承担与州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企业监督管理信息交换共享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企业注册科
职责:拟订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商标监督管理科
职责: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市场规范管理科(加挂合同监督管理科牌子)
职责: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及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
职责: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组织指导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计划财务科
职责:拟订机关计划财务、资产、票据、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审上报预算、决算、日常财务报告;承担非税收入收缴及专用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物资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科
职责:拟订机关组织人事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干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