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文心雕龙》,约在齐明帝建武三、四年(496-497)写定。当时刘勰长期依靠定林寺沙门僧佑,他的文论著作不为人重。他要使《文心雕龙》取定于文坛巨子沈约,沈约看了,“大重之,谓为深得文理”(《梁书·刘勰传》)。沈约推重这部书,当推重其中的《声律》篇。但沈约认为“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宋书·谢灵运传论》)。但刘勰论《声律》,还不属于“文之枢纽”,与沈约所论轻重不一,沈约自然不能对它作出真正估价。后来,刘勰作了梁昭明太子萧统的东宫通事舍人,“昭明太子好文学,深爱接之”(本传)。但萧统把经、子、史都认为非文,对刘勰把经、子、史都纳入文中自然无法赞赏。
《文心雕龙》作校勘,并参以杨明照先生《
文心雕龙校注拾遗》、詹锳先生《
文心雕龙义证》等各家校释。这样,对于版本和校勘,既有了国内最早的元至正本,又有了敦煌残卷及宋本《太平御览》引文的校本,又参照了各家校勘,可以作为研究者的参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