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渊阁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社团
文渊阁,正式成立于2005年1月1日。是以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为依托的独立文学社团
社团简介
文渊阁成立于2005年1月1日,致力于新一代文学的弘扬和发展,吸纳各方面人才,聚五湖四海之墨,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交流场所。结合诗词曲赋、散文、小说、现代诗歌、楹联、书法等与一体正规化社会团体。
社团已开设三个组织机构(领导组,工作组,创作组,),下设五个(策划部,编辑部,文学部,宣传部,书法部,)主要部门;并倾力打造社刊《莘莘人大》及系列刊物。
社团社徽
白底红印:人大文渊四字。颜色为中国人民大学代表色:人大红。
社团历程
2005年1月1日,不成形的中国人民大学文渊阁简单组织建立,规章制度不完善,社员3人,秦夫之任社长。
2005年5月10日,建立中国人民大学文渊阁百度百科词条。
2006年2月23日,重组人员,完善规章制度,面向人民大学全体扩招。
2006年10月1日,大力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内部qq群及公共贴吧。
2007年5月15日,成立新一届管理组,开始培养新手编辑和管理人员。
2007年10月30日,着手举办【闲月·清风】首届人民大学古风诗词大赛。
2007年12月15日,诗词大赛圆满结束。
2007年12月20日,交流平台制度改革,文学社初步成形。
2008年1月1日,闲月文学社正式成立,开始大量招募社员,领导组换届选举结束,秦夫之任社长,刘笑寒任副社长。
2009年3月30日,《莘莘人大》创刊。
2009年12月31日,机制改革,成立理事会,及各分部。
2010年1月3日,文学社社员笔友达两百余人。
2012年3月28日,《莘莘人大》开始组稿。
2012年7月30日,文学社第三次换届选举,刘笑寒任社长,沧海任副社长。
2013年5月17日,成员社正式成员发展至20人,多是强劲写手,作品有刊物发表。
2013年10月11日,《莘莘人大》开始排版,预约。
2014年6月9日,协办:首届大家风范首都地区网络青少年文学大赛。
2014年6月11日,执社与廊坊博林印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015年6月20日,《莘莘人大》正式出刊,首刊纪念。
2015年7月31日,文学社举行第四次换届选举,沧海任社长,熊龙隆任副社长。
社团宗旨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道能弘文,文以载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致力于创建新文化,传承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致力于成为国内知名的大学文化社团。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学社性质:中国人民大学文渊阁是由人民大学文学爱好者共同志愿组织结成的共赢非盈利性的、成立于2005年1月的文学社团。
第二章 社员
第二条:
社员条件凡爱好文学,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并承认本章程的文学爱好者,均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三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经人事部讨论通过
3、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并完善相关资料
(一)凡我社社员在我社范围内拥有以下第四条至十条权利:
第四条我社社员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和重大决策的表决投票权;
第五条我社社员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干部职务选拔的竞选和投票权;
第六条我社社员拥有咨询监督权:对本社团经费管理及组织过程等咨询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我社社员拥有退社自由权:享有合理退社自由,但不得随意退社,退社后重进需管理层决策
第八条我社社员拥有推荐权:可以推荐社内外优秀稿件或社外人才加入本社;
第九条我社社员拥有评优权:均有机会参与评选“优秀社员”的荣誉称号,获得证书和奖励;
第十条我社社员拥有培训权:均有机会获得社内安排的一切培训;
(二)凡我社社员在我社范围内需履行以下第十一条至十五条义务:
第十一条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委会决议。维护文学社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文学社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文学社章程,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第十三条积极向文学社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第十四条自觉遵守本章程,促进我社团结和发展,维护我社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第十五条须接受并完成我社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我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我社独创组织体系——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主席台社长、副社长、各部长(和副部长)组成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干事若干。
第十七条设立我社电子刊物编辑部,相关部门负责。同时印刷实体社报《莘莘人大》。
第十八条在我社原则上使用真名,也可附增笔名。
第十九条各部门规章在不违背本章程的基础上由各部门组织制 定,交主席团审定、由社员会议通过。
第四章 活动
第二十条我社支持各部门积极举行活动,但涉及本社利重大事项的应向主席团递交申请书。
第二十一条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第二十二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或指定人员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第二十三条本社保留审稿和退稿的一切权利,保留不事先通知作者而将已发稿件随时撤销和删除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对于剽窃、抄袭作品,我们将不审核通过,本社团作为文学爱好者的交流场所,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删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本社对在我社团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修订:本章程修订权归主席团,并经社员会议2/3的成员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
第二十七条监督:本章程监督权归全体社员。
第二十八条执行:本章程执行权归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实施: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对于本规章的修改应提请全体社员同意,并在大会表决上有一半社员同意的基准下给予修改,并及时将修改结果公开于众。
第三十一条在文学社日常行为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负责人应给予及时补充说明,并提请社员会议同意修改本规章。
第三十二条实施:本章程经社员会议通过并即日颁布开执行。
第三十三条当管理部出现决策异议时(例投票1:1),最终决策权交社长所有,未出现决策异议时,社长无权行使该权利。
2005年1月1日
中国人民大学文渊阁全体
社团社规
1、请假条例
①在官方号开请假贴,社员留言。
②请假时间:至多三个月。三个月未归,当做自动退社,管理清退。
③请假先申请,回来及时销假。
④大四党可以请半年假,考研党可请假一年。
2、潜水
①万年潜水者,先予以警告。三次不听者,清退处理。
②潜水时间一个月,管理会提醒补假条,详见请假条例
③月初第一个周末,管理会审查发言记录
3、作业问题
①每月布置次数,以及交作业时间,由各部部长自行决定。
②各部门管理及时批判作业,好的上传至官方号发表,或选出来出电子杂志。
③允许3次欠作业,欠的话在官方号留言板留名,请假时期作业不计。
④每隔半年碧海潇叶文学社会进行一次考核,未参加考核者清退出群。
⑤作业不准抄袭,一经多次发现且不听劝告者,管理清退出群。
4、群聊天规定
碧海潇叶文学社总群禁止闲聊(不禁止与文学有关的话题)。
②禁止谩骂以及发不文明图片。当场警告,再不听者,管理清退。
③发群广告必须与管理先联系,同意后由管理发。否则一次警告,履不悔改或出言不逊者,管理清退。
另外,管理可以酌情考虑是否同意出广告。
5、交流与活动
①社内一个月或者规定期内,会开展文学讲座与文学交流,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学习。
②文学分部会有文学的交流与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分部的管理以及负责人员,会策划并实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8 23:56
目录
概述
社团简介
社团社徽
社团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