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帕哈资伯克
南疆维吾尔族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 因其旧名设置,掌处理头目争讼,五品, 驻叶尔羌。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撤。
史料记载
《清史稿·职官志四》: “斯帕哈资伯克,〔掌理头目诤讼〕; 拉雅哈资伯克,〔掌理细民诤讼,以上2员俱五品,叶尔羌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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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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