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遗址
辽宁省沈阳市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乐遗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龙山路1号,在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龙山路北侧、新开河以北的高台地上,是一处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聚落遗址。经过1973年至1993年间对遗址五次田野考古发掘,确定遗址分布面积约178000平方米,发现新乐下层房址遗迹44处,出土各类遗物3000余件。
历史沿革
1973年,发现新乐遗址。
1984年,成立新乐遗址文管所。
1986年,新乐遗址文管所改名为新乐遗址博物馆
1994年4月,新乐遗址区十座半地穴原始建筑得到复原,并保留一座考古发掘现场。
1998年,建太阳鸟雕塑,高21米(象征21世纪),周身覆有金箔,当时沈阳市府广场地标。
2010年5月,太阳鸟雕塑搬迁回新乐遗址。
遗址特点
新乐遗址是一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村落遗址,发现新乐下层房址遗迹44处,出土各类遗物3000余件。新乐遗址占地面积17.8万平方米,集居地约2.5万平方米,房址密集,每隔3一5米就有一处,其中最大的房址面积约100平方米,座落在诸房址中心,其布局与半坡文化很相似,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碳14测定,新乐遗址距今已有7200多年历史。中小型房屋为各家庭居住,大型房屋可能是氏族成员集会和公共活动或劳动的场所。”房址皆为半地穴式,平面呈圆角方形或长方形。部分房址发现有柱洞,有的柱洞多至3层,柱洞内大多垫有陶片或碎石块。门道位于东壁或南为斜坡式,有的房址未发现门道。
新乐遗址上层文化以磨制石器和素面陶器、鬲、甗等为主要代表,距今3000—4000年。
新乐遗址中层文化,以磨制石斧、细石器和附加堆纹陶罐、壶、钵为主要代表,距今约5000年。
新乐遗址下层文化的内涵主要以半地穴式建筑居住址和压印“之”字纹陶器、细石器、打制石器、磨制石器、煤精制品为主要遗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堆积层,距今约7200年。
文物遗存
新乐遗址出土的骨制品种类比较多。下层房址出土的一枚骨柄长11.2厘米,从侧面观察,很像两片骨板黏合在一起,有一道较明显的合缝,用以镶嵌细石片,做复合工具之用。还有一枚骨锥,长10厘米,顶端宽1.4厘米,体扁平,尖部弯曲且锋利,是钻孔工具。
新乐遗址中有大量陶器出土,其陶器以夹砂红褐陶为主,数量约占陶器的百分之九十,还有少量夹滑石黑陶、泥质红陶和泥质灰褐陶,个别小陶器上有红陶衣。陶器的器型有“之”字纹深腹罐、高足钵、皱算形器等。下层房址出土的斜线纹高足钵,高12.3厘米,口径19厘米,底径6.5厘米。红陶衣、高足,通身饰以抹压斜线和网格纹,是新石器时代的盛食器。
历史文化
新乐遗址发现后国内考古专家及国外考古专家纷纷前来参观考察,有的甚至为新乐遗址著书立说,日本学者在其《绳纹大系》一书中特意增写了“新乐文化”一节。
价值意义
新乐遗址是沈阳历史文化宝库中的重要部分,是沈阳市最早的人类活动遗迹,也是沈阳市最早的村落址。新乐遗址的发现将沈阳地区有人类活动的历史上溯到七千多年前,也为东北地区史前文化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填补了辽河下游地区早期人类活动的空白。新乐遗址下层文化,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是新乐文化的典型代表。
保护措施
1982年,新乐遗址被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新乐遗址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1年,新乐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观信息
地理位置
新乐遗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龙山路1号。
开放时间
夏季:9:00—17:00,冬季:9:00—16:30。
交通指引
沈阳市内乘坐136路、138路、232路、294路公交车新乐遗址站下车西行100米。
沈阳市内乘坐地铁二号线新乐遗址站C出站口西行100米。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2 13:1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遗址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