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
隶属新加坡内政部的警察部队
新加坡警察部队隶属内政部。隶属,平民职员1000人,国民服役警察3000人,警察后备役力量16000人。
简介
全国划为7个警区,每区有一个警署(约600人),13至14个邻里警岗。
机构设置
新加坡警察部队机构设置为:
参谋部
检查警察部队中指示和命令的落实情况,确保它们在基层得以正确地贯彻和执行;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行动局
宏观警务的权威部门,负责警察部队在和平时期的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下的特别行动;策划和审查警察部队在特殊情况下所采取的行动;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训练,以使它们更有效地对紧急情况做出反应。
人事局
负责所有正规警察、国民服役警察、警察后备役人员和平民职员的人事工作;负责警察部队的思想道德建设,维持警察部队的纪律。
后勤局
负责警察部队的采购、供应、维修和建设等后勤事务;制定警察部队在和平时期及紧急情况下的后勤政策。
计划和组织局 负责警察部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和策划警察部队的组织机构建设。
行政管理和财政局 负责管理诸如颁发工作证、分配政府住房等行政事务及工资、津贴、收支、控制消耗等财政事务。
刑侦局
负责调查谋杀、武装抢劫、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诈骗、伪造货币等重大经济案件;打击私会党、赌博和社会丑恶现象。
商业调查局
该局于2000年划入警察总部,负责商业犯罪调查工作。
交通局
负责交通执法,维持交通顺畅;安排和协调重大事件时的交通;调查交通事故;管理道路安全。
公共事务局
密切联系群众的部门,负责所有公共事务和犯罪预防工作;担任警察部队发言人。
志愿人员管理局
志愿人员是指志愿在各个领域协助警察工作的公众人士。他们都有自己的职业,每周固定到警察部队工作一定时间。服装和装备与正规警察相同,主要从事与公众联系紧密的工作,象征性领取少量津贴。志愿人员管理局负责录用、培训志愿人员并将他们分配到各个实战部门;管理和监督志愿人员的工作。
培训局
负责了解警察部队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政策;提供宏观警务方面的基础培训和在职培训;协调和安排专业培训;制定国外培训计划。
国民服役警察局
每一位年满十八岁的新加坡公民都必须参加国民服役。每年都有一部分国民服役人员被分配到警察部队服役。他们与正规警察在服装和装备上完全一样,所从事的工作也基本相同,但不享受警察的工资和待遇,只是和在部队中服役人员一样,领取少量津贴。国民服役警察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在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国民服役人员。
电子计算机和通讯局
负责保障警察工作中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计算机的应用和管理工作。
情报局
原属刑侦局一部分,1996年成立情报局。负责搜集和分析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情报;整理和统计有关犯罪数据,提供各业务部门参考。
机场警察局
负责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海岸警卫队
负责维护新加坡水域及海上设施的安全;执行港口有关规则和法令;调查海上犯罪和灾难事故;搜查过往船只以防止走私贩运违禁物品;与新加坡移民局及海关总局密切配合,打击海盗行为非法移民活动。
地区警署
新加坡全国共有七个地区警署,在警察总部领导下工作,负责维持本地区社会治安和打击、预防犯罪工作。
安全警卫部队
负责来访的国家元首及其他重要人物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别行动部队
创建于1992年,下设警察防暴队、特别行动队和犬队。防暴队负责处置大规模暴乱;在大型活动中控制人群;在灾害现场提供救援。特别行动队成立于1993年11月9日,是用以对付持枪犯罪和解救人质的突袭力量。犬队由警犬的训练和使用人员组成,负责新加坡各口岸检查毒品走私及其他犯罪的警犬和缉毒犬
廓尔喀人部队
主要由尼泊尔廓尔喀人组成,他们受新加坡警察雇佣,负责监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警卫工作;平时作为新加坡警察部队的后备力量。
警察学院
负责教育和培训预备警官及在职警官;组织警察的游行和庆典活动;负责警察体育活动和体育教育;管理警察乐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01
目录
概述
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