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办事处
新四军办事处
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在南方国民党统治区各地建立的公开办事机构。1937年,南方14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前后,为加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沟通与国民党当局的联系、洽领国民政府发给新四军的军饷,以及筹集、运输军需物资,协助部队处理善后工作等事宜,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当局商定,新四军在各游击队原驻地和南方主要城市设立办事机构。1937年9月开始,新四军先后在十多个省市建立了30多个办事机构。其中南昌(江西)办事处由黄道负责,武汉办事处由钱之光负责,福州办事处由王助负责,温州办事处由周钦冰负责,湖南平江办事处由涂正坤负责,河南确山办事处由彭雪枫负责,上饶办事处由胡金奎负责,江西都昌办事处由田英负责,上海办事处由杨斌负责,西安办事处由伍云甫负责,金寨办事处由伍大贵负责,长沙办事处由王凌波负责,桂林办事处由龙潜负责,重庆办事处由肖正纲负责。这些办事机构或称办事处,或称留守处、通讯处、采购处、联络站、兵站等。皖南事变后,各办事处逐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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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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