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
明朝时设立的县(现广东台山市)
台山市原称新宁县,1914年改名台山县,1992年撤县设市。台山于明朝弘治十二年(1499年)建县,当时县名为新宁县。1914年1月30日,北京政府因湖南、四川、广西等省都有新宁县,为避免混淆,下令改名为台山县。
历史沿革
台山市现行政区域在秦朝至隋朝时属南海,唐朝时属广州新会县(其中从武德四年即621年至开元二十三年即725年),新会县称为冈州后属广州,弘治十二年(1499年)二月,正式从新会县划出德行都、文章都、平康都等,设立新宁县。
同治六年(1867年),将矬洞都的田头堡和潮居都的赤溪等四堡从新宁县划出,成立赤溪厅。1912年,赤溪厅改为赤溪县。1953年4月30日,赤溪县并入台山县。此前的1952年6月,台山县新昌、荻海两埠划给开平县。1955年8月,台山县第十五区允泊乡划给阳江县。1992年4月17日,国务院批准台山撤县建市。
参考资料
五邑历史故事.江门日报.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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