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教育局
新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新安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职能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进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4、按照国家计划和规定权限,负责各类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县的招生;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拟定县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制订全县教育、体育基建投资、事业费、教育费附加、统筹物资的计划和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筹措基建投资,教育、体育经费的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方面的贷款、援助等。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高中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部人与分配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创建、综合治理、统战和群团工作。
7、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8、负责教育系统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9、指导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管理工作和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10、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的体育工作。指导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11、合理布局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研究、指导业余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各项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文秘、信访、信息、教育宣传、党务、老干部、保卫、目标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对学校管理等工作。
人事股
负责教师队伍管理考核、教师人才资源开发与调配;负责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教师培训;负责职称评定与人事档案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计财股
全县教育经费保障;学校财务集中核算;教育系统危房改造及校舍维修;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普教股
做好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实施及普通教育的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改革创新,做好学校行政管理、德育、会考、及中小学学籍管理等工作。
教研室
对全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进行指导、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对典型教学经验的总结推广;参与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审核工作。
招生办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务;负责考试的信息采集、保密、录取;负责文秘、微机操作、统计、考生报名、档案管理等工作。
电教馆
负责拟定本县电教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各级电教部门组织实施,协同与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电教工作中的问题;对全县教育技术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对各个学校装备教育信息化设备进行技术和资金的审核,指导设备的订购、保管工作;负责收集、编制、储存、整理和审定有关基础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出借、发行电教教材、资料,为教学工作提供服务,负责研究全县电教教材和教法,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并维护新安县智慧教育信息网站。采集、制作教育新闻和专题,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出对电教经费分配意见,监督电教经费的使用,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电教设备标准化、系列化的研究,改进提高技术质量;开展电化教育设备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咨询活动,保障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活动的正常开展。
体育中心
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教学教研及竞赛;负责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及各项竞赛。
生产公司
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中小学教学设备装备工作;中招实验工作;中小学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综治办
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统筹和协调处理涉及教育系统外部环境的相关问题;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对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处理;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登记、批办、查办来信来访事项,承办上级批转的信访件;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
督导室
负责对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等工作进行督导和对办学水平的评估考核及“两基”年审、督政、督学工作。
成教办
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管理与教研,农民技术培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0 12:06
目录
概述
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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