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新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旅游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主要职能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隶属新密市市委,其职能如下:
二、协调、指导文化旅游生产经营和投资方向;参与规划、指导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
四、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和开发利用,按照标准化、网络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实施建设。
五、负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新闻出版工作规划。
六、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违法案件,做好文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工作。
七、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统一申报和在本市设立记者站的登记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旅游事业;负责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旅行社团中介机构的审验和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职责
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政执法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保护法》第八条
2、《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5、《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
6、《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7、《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8、《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
9、《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
10、《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11、《旅行社条例》第三条
12、《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五条
13、《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14、《郑州市一日游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四条
1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
16、《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五条
1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18、《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执法依据
信息发布
新密市旅游网是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官方新闻发布中心,网站围绕“华夏之源—新密”的主题,将网站定位于以服务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为目的的网络平台。旨在加强新密旅游的网上宣传和信息服务,有效利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面向全球网民,提供高质量的、海量的、互动式的新密旅游资源和文物资源的权威信息服务,引导网民游新密。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提升新密旅游服务质量和新密对外形象美誉度。
网站共设:走进新密、政务公开、旅游动态、游在新密、旅游服务、旅游质监、文物保护、网上投诉、旅游地图等频道。通过本次建设,力求使网站通过发布即时新闻、工作信息和服务信息,竭诚为广大网民朋友服务。
地址
行政路12号
参考资料
新密市文旅局.新密市政府网.2010-02-15
新密旅游网.新密旅游网.2012-02-25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1 09:1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