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悖论
政治术语
新州悖论是政治术语。设有一个新的州加入了美利坚合众国(这在美国历史上发生过数十次),则总人口增加,相应地众议院席位也有所增加。
基本简介
这时原来某个州失去了一个席位,而另一个州增加了一席,虽然原来所有州的人口都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被称为新州悖论。
相关背景
1.由来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国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中各州有等额议席,而众议院“议员名额……将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这就是名额分配问题的缘起。美国宪法于1787年获得通过,1788年生效,但从1790年以来的200多年间,怎样操作才算公正、合理地按这一原则分配好名额,一直是美国政治家以及许多介人其中的科学家研究和争议的问题。人们创立了许多方法,但没有一种方法得到公认。
把这个问题数学化,则可作如下探讨:设美国一共有s个州,众议院一共设有h个议员席位。再设第i州有人口pi(i=1, 2,…, s),则全国总人口有P=p1+p2+…+ps,第i州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pi/P 。按上述宪法原则,第i州应有h*pi/P个议员名额,记为qi=h*pi/P,qi称之为第i州的“份额”,则显然有
q1+q2+…+qs=h。
但是一般地,qi不是整数,而议员名额却必须是整数。怎么办?这就是名额分配问题的症结所在。
用“四舍五入法”或“去尾法”或“进一法”对q‘取整数,都不行,因为这就会出现或者名额不够,或者名额剩余。
既然不能通过简单的对份额取整完成名额分配,问题就成为:在众议院席位数h,州数s,各州人口数pi(i=1, 2, 3,…, s)给定的条件下,求出各州的份额qi(i=1, 2,…, s)后,如何找出相应的一组整数a1,a2,…,as,使得
a1+a2+…+as=h,
让第i州取得a i(i=1, 2, 3,…, s)个议员名额,并且“尽可能地”满足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按人口比例分配”的原则?这就是“名额分配问题”。从数学上说,稍加解释,小学生也可明白,但其求解却难倒了众多的政治家和数学家!
2.方法
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时代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首先于1790年提出了解决名额分配问题的一种方法,1792年被美国国会通过,称之为汉密尔顿方法。
这一方法规定如下操作程序:
(1)取各州的份额qi的整数部分[qi](如qi=1.5,[qi]=1;qk=0.82,[qk]=0),先让第i州拥有[qi]个议员名额。
(2)再看各州份额qi的小数部分。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把余下的议员名额逐个分配给各相应的州,分完为止。具体做法是:小数部分(qi一[qi])最大的州优先取得余下名额中的一个,小数部分次大的州取得再余下的名额中的一个……直到名额分完为止。
汉密尔顿方法看起来是相当公正、合理的,但它于1792年被美国国会通过后并未能马上付诸实施。最先采用的是杰斐逊的方法。
杰斐逊方法是一种“除子方法”。在前面我们谈问题的缘起时指出,问题的关键是:虽然有q1+q2+…+qs=h,但对qi以某种方式取整[qi]后,[q1]+[q2]+…+[qs]就不一定等于h了。杰斐逊认识到qi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不具有绝对的意义,因而,用一个正数λ去除所有的qi,得到 ,用 代替原来的qi,其对相应的第i州来说表示“份额”的意义不变。这样如果选取适当的λ,使 在某种取整数的方法(如四舍五入法、去尾法、进一法等)下得到的整数[ ]加起来后恰好等于h,则可把ai=[ ]作为第i州应得的议员名额。由于用正数λ除后才得出名额的,所以叫做“除子方法”。如果用“去尾法”取得整数[ ],就叫做杰斐逊法。
杰斐逊法也有令人不能接受的地方。那就是它不能符合所谓“公平分摊”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按常理,对某一个非整数份额qi,它所取的名额数ai应满足[qi]<ai<[qi]+1(其中方括号仅表示用去尾法取整数)。但采用杰斐逊法,可产生“例外”,例如s=3,h=5,而q1=0.6, q2=0.5,q3=3.9,则显然有q3<4,按“原则”,应有3<a3<4,但按杰斐逊法,取x=0.7,则有al=[ ]=0,a2=[ ]=0, a3=[ ]=5。
这种情况使美国国会在华盛顿总统否决汉密尔顿法50年后,重又接受了汉密尔顿法,并于1851年开始在美国实际使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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