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新政协筹备会于1949年6月15日至19日在北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3个单位134人。在开幕典礼上,周恩来担任临时主席并致开幕词;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讲话。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选出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21人组成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正式成立新政协筹备会,并选举毛泽东为常务委员会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后因病由林伯渠代理)。会议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和《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等文件。会议决定在常委会领导下设立六个小组,分别完成以下各项任务:(1)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2)起草新政协的组织条例;(3)起草共同纲领;(4)拟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以后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决定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5)起草宣言;(6)拟定国旗、国歌及国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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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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