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育堂
民国上海最大的留养机构
新普育堂,民国上海最大的留养机构。由上海天主教会创办于民国元年(1912年)。市议会推举陆伯鸿负责,在旧城大南门外原收养残废贫病人员、俗称“叫化病院”的普育堂的基础上进行重建。陆伯鸿购地100余亩,建立新院,取名新普育堂。这是上海天主教会创办的规模最大的慈善机构。
发展历史
上海的普育堂创办于清代同治年间,主要创办人叫应宝时。该堂除了救济老弱病残者外,还设立习艺所,收留无家可归之儿童。至清朝末年,普育堂的资金积累日益增加,救济对象和范围继续扩大。创办于清代中叶的上海另一慈善团体“果育堂”,于1911年并入普育堂后,该堂已不够使用,地方显得十分拥挤。于是普育堂在上海又一个慈善团——同仁辅元堂的帮助下,在同仁辅元堂陆家浜之南的义冢的土地上另筹建新堂。1913年2月房屋竣工,当时其规模很大,有各式房屋几十幢,定名为“新普育堂”,以示同原有普育堂相区别。后来旧普育堂内之贫老病民悉数移入新堂,旧屋暂时空闲,后被改建为“江苏第二监狱分监”。
组织体系
教养兼施的新型慈善组织
新普育堂的建立者陆伯鸿(上海南市电灯及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的成员朱葆三(上海商会会长)、虞洽卿(航运巨头)、傅攸庵(著名航运商)、朱志尧(东方汇礼银行买办)、杜月笙(中汇银行董事长)、王一亭(上海商界名人)、林康侯(新华银行经理,后担任全国商会联合会主席)等都是当时上海社会知名的绅商。同时,新普育堂的创立还受到西方基督教人道主义精神的影响。“助人为善”是基督教传入中国后公开标榜的宗旨,新普育堂的创办即有“体上帝之好生之德”之意。
1913年4月2日,新普育堂正式开办。其宗旨是:“参照旧普育堂办法,专收茕民无靠之老幼男女,疾病残废疯癫等人,供给其衣食住宿医药,不分宗教一体收养”;“拯贫穷乏氓,使老有所终,幼有所养,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大同之世复乎尚矣”。
在新普育堂的管理机构中,设有主任一员,副主任两员,均属义务职,不支薪水,堂中一切人事安排由主任负责。自1912年新普育堂成立到1937年遇刺身亡,陆伯钨一直担任该堂主任。此外,新普育堂还聘有地方绅士为董事,组成董事会,每年开常会一次,集议堂中重要事宜,并负责募捐筹款、稽查账目,如堂中经费紧张时,董事会将设法维持。
中国传统的救济思想以“养”为主,以施舍为手段。新普育堂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方式,实行“教养兼施”的新型救济方式。除留养贫弱孤寡老人外,新普育堂还设有小学和工艺专门学校,规定收留的男女贫儿必须进该堂设立的小学中读书,读书期间又教授一门或几门工艺课,学生工艺作品(如刺绣、雕刻品印刷品等)或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或举行义卖。男女贫儿在堂中小学毕业后,视其体质和能力学习工艺,体质强壮者一律作劳力之工,体质瘦弱或残废的视情况从事图画、雕刻、小木、大木、水作、漆器、藤器、竹器、缝纫、染织、皮鞋、刺绣、花边、打簾、草蝇、草履、种植等工作。工艺课达到一定水平的学生再进入工艺专科学校。该校生产加工艺品可以卖较高的价钱,这样,被收容的幼童既能学到一定的文化知识,更可学到一门或几门足以谋生的工艺,使他们回到社会后能够自食其力,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同时,学生在堂内生产的工艺品也是一种产品,其收入也可弥补善堂的经济开支。
堂内外相结合的救济方式
新普育堂实行的是堂内收容留养和堂外施诊给药两种救济方式,以达到堂内救济和堂外救济相结合、经常性救济和临时性救济相补充的目的。
新普育堂的人员收容实行的是动态的流动管理,有进有出,以尽量扩大收容的范围。留养的孤苦无靠残废疯癫之人,主要来自门收和个人具保送来以及官厅送来暂时留养三个方面。1927年,新普育堂还曾在《申报》上登出广告,声称若有贫苦人家生有婴孩无力养活或者遇有道路遗弃之婴孩,近处送来者给予车资六角,远处送来者给予车资一元。
留养之孤苦成年病人,病愈后则离堂自食其力。新普育堂规定,男贫儿年龄达到20岁以上,并习成技艺足以养家的,准其出外婚娶;女贫儿达到适龄时由堂择配。行政司法部门送堂留养的妇女,如果经六个月无人认领,本人自愿择配而又有人愿娶的,由堂函至官厅核准施行。堂中留养儿童准人收养,但领养人必须经过调查,确属妥当的方准给领,领取后不得虐待。如果经堂内庶务员调查有虐待情况的,则立即收回小孩。因堂内收容了很多重疾在身之人,再加上堂内条件有限,所以被留养人员的病死率较高。凡在堂内留养的人死亡后,若无家属或家属无力安葬,则由慈善团棺殓入葬。
新普育堂在建立之初,只留养了500多人。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从老普育堂直接转送过来的。到1915年,新普育堂留养人数已达1100多人,1918年时已有一千三四百人,到1934年,则有将近2000人。1937年以后,由于抗战爆发,再加上陆伯鸿遇刺身亡,新普育堂的资金日益支绌,留养人数日益减少,1944年时留养有900多人,到1948年时,只留有700多人了。
新普育堂虽规模较大,但毕竟满足不了民国初年上海社会大规模弱势群体的需要,于是堂外救济就成了救济方式的补充。堂外救济主要是在各处设立施医局。除了本堂设有门诊外,新普育堂于1916年还在吴淞、江湾、闸北、杨树浦添设了分医局。后来分医局增加到8处,主要是对穷苦病人施诊给药,它的设立扩大了新普育堂的救助范围和人数。在新普育堂鼎盛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仅杨树浦一处,每年施诊给药就达8万人,各处每年施诊给药总计达五六十万人。
广泛的经费筹集方式
作为民国时期上海最大的收容社会弱者的慈善机构之一,新普育堂没有政府的扶持是难以建立的。其创办经费共花去78000多银元,其中的70%多是官府拨给的银元,这是陆伯鸿等与各衙门进行多次磋商后争得的。
新普育堂常年经费主要来自社会捐助、政府补助和自创自收三个方面。社会捐助在新普育堂的经费来源中占有很大比例。社会捐助分为常年捐助和临时捐助两种,既有个人捐助又有团体捐励。常年捐助指的是一年一次的定额捐款。新普育堂的捐款收入主要依靠临时性捐助,但这种捐款数目并不稳定。为了弥补经费的不足,新普育堂有时也会在政府福利部门的支持下举办慈善足球赛,以扩充经费。自创自收是新普育堂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其中的租金收入是新普育堂重要的、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包括房租和田租收入。新普育堂在普安坊、万生桥、育德坊、十六铺等处均有房产。房产地基来自捐助或政府拨给,由新普育堂借款建筑房屋后出租,以收取租金。政府补助是新普育堂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也可分为经常性和临时性补助两类。当新普育堂捐款收入较少时,政府临时性补助的力度会更大一些。除了政府公款补助外,一些官厅因为与新普育堂有业务上的往来,每年也给予一定的补助。
传统的慈善机构,其经费来源基本上来自社会捐款和官款拨助,而新普育堂的经费除了这些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创收,这种“以收代支”的经费筹集方式是它成功的重要原因。所以到了20世纪20年代,当上海传统善堂逐渐衰落时,新普育堂却能得到继续发展。
与政府机构的互动关系
新普育堂开办之时,隶属于上海慈善团,而上海慈善团又是上海市政厅的下属机构,因此新普育堂建立之初虽为民间绅商独立经营,但还是带有很强的官营色彩的。1914年袁世凯上台后,取消了各地的地方自治,作为地方自治机构的上海市政厅也随之撤销。这样,新普育堂逐渐成为一个民间慈善组织。
新普育堂与政府机构之间尽量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1913年,上海市议会议决,由上海各警务长饬令各处站岗巡警,如见有残废丐儿乞怜于市者,立即拘送新普育堂留养医治。“二次革命”发生后,新普育堂协助政府机构安置了许多因战争无家可归的灾民。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批准了上海实业界提出的在上海举办“中华国货展览会”,以促进中国国货运动发展之请求。陆伯鸿提出,让出新普育堂房子和场地,无偿提供给展览会使用。这样做,既协助政府解决了展览会选址的问题,又使政府为举办展览会而把新普育堂修缮一新。数月后,中华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又在上海新普育堂举行。在1931年的“一·二八”抗战期间,新普育堂还设置了临时残废医院救护伤兵。
1937年抗战爆发后,陆伯鸿遇刺身亡,导致新普育堂的经费极度困难,只能靠一个由教徒组成的慈善团体的募捐活动得以维持,宗教色彩也日益浓厚。抗战胜利后(注:原文如此,应为解放后),新普育堂被人民政府改建为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重新获得了新生。(据《文史月刊》)
建设成就
新普育堂初建时有五栋2层楼房,以后不断扩建,到上海解放时,已有楼房20余栋。
新普育堂分为男女贫病院、男女老人院、男女残废院、男女贫儿院、男女疯人院、男病犯室、女寄养所、育婴所、传染病院、施诊所等机构,并附设小学校、习艺所等。收容所设计供1500人使用,实际收容3000人左右。据统计,至民国12年(1923年),新普育堂共收养6021人,其中死亡1258人。自开办到民国26年(1937年),新普育堂共计收容老幼贫病1.2万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1-02-18 12:31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组织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