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格拉纳达(西班牙语:Virreinato de la Nueva Granada)是西班牙在南美洲北部殖民地从1717年开始的名称,它的领域相当于当代的
巴拿马、
哥伦比亚、
厄瓜多尔和
委内瑞拉。19世纪南美洲的独立运动结束了这个殖民地政府。除南美洲大陆地区外这个殖民地政府还对
厄瓜多尔、
圭亚那、
巴拿马、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委内瑞拉的地方政府有管理权。除此之外当代的
巴西和
秘鲁的部分地区属于新格拉纳达的管理。
16世纪西班牙在波哥大设立了一个审判庭和新格拉纳达王国,当时这个王国的总督仅松松地服从位于秘鲁利马的总督。由于这两个首府之间的通讯非常慢,因此1717年设立了不服从利马的新格拉纳达殖民地(其中短暂中断,后于1739年重建)。本来属于其它殖民政府管理的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巴拿马后来也归属这个殖民政府管理。这使得波哥大成为西班牙在新大陆的三个主要管理中心(另外两个为
利马和
墨西哥城)。虽然西班牙偶尔试图加强对波哥大的统治,但是实际上其统治不十分有效。
由于南美洲北部地形复杂多变,而道路又非常缺乏,这使得在殖民地内交通非常糟糕。为了适当地统治边缘地区,在加拉加斯和基多设立了服从波哥大的地方政府。一些分析家认为它们反映了当地的传统区别,最后它们也加固了这些地方传统的不同。最后
西蒙·玻利瓦尔的统一企图也未能克服这些区别。
在1819年至1822年间经过一系列军事和政治斗争新格拉纳达实际上从西班牙独立,成为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
后来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独立后在首都波哥大附近成立了一个
新格拉纳达共和国。这个共和国从1831年至1856年存在。后来的保守派人士喜欢自称为“新格拉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