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
不同于常规污染物
新污染物是指在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中可检测出来的,即使以低剂量进入也能够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和隐患的一类化学物质的统称。
定义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相对传统已经被监管的污染物而言较“新”。
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新污染物之所以称为“新”,一方面是相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另一方面,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特点
新污染物具有两大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新”。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全球关注的新污染物超过20大类、每一类又包含数十或上百种化学物质。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因此,联合国环境署对新污染物采用了“Emerging pollutants”这个词,体现了新污染物将会不断新增的特点。
第二个特点是“环境风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危害严重性。新污染物多具有器官毒性、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种生物毒性,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很容易造成严重影响。
二是风险隐蔽性。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即便在环境中存在或已使用多年,人们并未将其视为有害物质,而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介质中。
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并沿食物链富集,或者随着空气、水流长距离迁移。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现有化学物质约4.5万余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在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的全过程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还可能来源于无意产生的污染物或降解产物。
五是治理复杂性。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达标排放,以低剂量排放进入环境,也将在生物体内不断累积并随食物链逐渐富集,进而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因此,以达标排放为主要手段的常规污染物治理,无法实现对新污染物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不易研发,需多部门跨界协同治理。
主要类别
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包含有机氯杀虫剂、工业化学品和工业过程副产品在内的初次污染物(又称原发性污染物),具有高毒性。这些污染物长期存在,具有很长的半衰期,能够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体等)长距离迁移并长期存在于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可以随着地球上的大气循环到达人迹罕至的两极地区。此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随食物链积累,导致各类健康危害和环境影响。
内分泌干扰物:在塑料等工业产品生产产生的副产物、雌激素类药品以及催熟剂中大量含有,并在其生产及使用和垃圾处理的过程中,被释放到环境中。这些化学物质可以与身体的内分泌受体结合,通过多种机制激活、阻断或改变自然激素的合成和降解,从而产生“虚假”或异常的激素信号,增加或抑制正常的内分泌功能,从而对代谢、发育、繁殖和行为等关键生物功能产生影响。
抗生素:广泛应用于医用药物、农用兽药以及水产养殖,并通过不同途径进入环境。抗生素通过影响环境中各种微生物的种群数量及其他较高等生物如水生生物、植物、动物的种群结构和营养转移方式,破坏环境中固有的以食物链为联系的生态系统的平衡;并在环境中诱发大量耐药菌的产生并大量繁殖和传播最终影响人类健康。
微塑料:是直径在1微米至5毫米间的塑料碎片。微塑料根据来源可分为初生微塑料(以微米大小生产的塑料材料,如化妆品中的塑料微珠)和次生微塑料(较大塑料碎片物理磨损或光降解产生的微小碎片)。据估计,基于食物的消耗,每人每年微塑料的摄入量约为39,000-52,000微塑料颗粒。微塑料进入人体后会在呼吸系统、肝脏中积累,对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此外,微塑料可以很容易地吸收环境中存在的其他污染物,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并将其输送到其他地方。
2023年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正式施行,包括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等14类新污染物被列入重点管控范围,被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治理挑战
1.环境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位;
2.新污染物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3.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缺乏顶层设计;
4.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基础薄弱;
5.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科研支撑能力不足。
治理思路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应当实施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其中,“筛”和“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
治理方案
2021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2024年初,新华社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同年,中国多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是多地共同目标。
科学问题
2022年6月27日,在第二十四届中国科协年会闭幕式上,中国科协隆重发布10个对科学发展具有导向作用的前沿科学问题,其中包括“ 新污染物治理面临何种问题和挑战”。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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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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