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品GMP认证是按照《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 管理。
新药品注册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是相应的
专业技术人员,并熟悉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公民以个人名义不能注册新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和进口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申请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报送有关资料和药物实样;申请新药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新药申请可以实行快速审批:(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三)抗艾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
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的新药;(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申请人在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时,应当承诺所有试验数据均为自行取得并保证其真实性。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生产等,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材料的质量标准、保存条件、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申请人应当对所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提供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并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承诺对可能的侵权后果负责。药品注册申请批准后发生专利权纠纷的,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司法机关或者专利行政机关解决。
药品认证
关于药品 GMP 认证:
《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1 年。药品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重新申请药品 GMP 认证。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颁发有效期为 5 年的《药品 GMP 证书》
认证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8、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 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常见问题
1、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
(1)申请人应当是持有《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并且《药品注册证》生产范围中应当载明拟申报品种的剂型。对于原料药,如果属于青霉素或者头孢类的品种,且已通过GMP认证,申报时可以不增项(意见不统一,申报前最好咨询当地省局)。
(2)所依据的标准必须是正式标准,国家局不受理依据试行标准提出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对于地标升国标的部分,中成药全部是试行标准。化学药品中有279个品种批准为试行标准,具体品种目录参见《关于化药地标升国标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函复》;并且化药地标升国标中部分品种有保护期,如
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
(3)中成药的已有国家标准申请:需要进行中保状态的查询,一个月以内的,“幸好目前只要登录中保办的网站即可打印。部分老的品种标准制定的有一些问题”,制成总量、处方量、制法等不是很明确,最好先到药典委员会进行核对,以免药审中心发补充通知,耽误四个月的时间。
(4)样品批次问题:由于口服固体制剂需要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容易误会成临床阶段只需要1批样品即可。对于已由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都是三批样品。
2、新药注册申请
(1)《药品注册申请表》新药证书持有人一项必须填写,即便是和“药品生产企业”项重复,而已有国家标准注册申请则一定不要填写。
(2)试行标准改剂型的问题:意见不是很统一,有受理的,如胆舒软胶囊。
(3)中药改剂型的时候注意剂型改变前后的日服用生药量应保持一致,虽然错误比较低级,但是仍然有犯的。
认证细分
1.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
3.原料药车间GMP认证
4.口服制剂车间GMP认证
5.片剂GMP认证
6.胶囊剂GMP认证
7.颗粒剂GMP认证
8.散剂GMP认证
9.滴丸剂GMP认证
10.栓剂GMP认证
11.注射剂GMP认证
12.放射性药品GMP认证
13.生物制品GM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