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部门,负责辖区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兵团相关规定。推动兵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发布兵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信息。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辖区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兵团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兵团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四)监督实施辖区内中药、民族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参与拟定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及其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承担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兵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师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
评价。
(七)承办兵团及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
主要职能:负责分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产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参与拟定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及其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制定兵团基本药物目录。
2.食品安全监管处
主要职能: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3.应急管理处(投诉举报中心、稽查处)
主要职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负责演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基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各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4.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处)
主要职能:负责局局机关文秘、会务、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访、统计、规划财务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检验检测经费和装备的核拨、监管;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监察工作。
领导班子
王雨峰: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跃勇: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参考资料
王雨峰.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u5e7412\u670804\u65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