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文化路38号。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
研究草拟自治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受理人民群众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检查、协调指导自治区党、政、军、兵团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地、州、市委、政府(行署)机关的信访工作。
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加强、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应急、财务、资产管理、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综合指导处
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统计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研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督查办案复查复核处
负责领导同志和上级部门批示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指导协调各地和部门做好“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办理;承担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来访接待一处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各地和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集体上访事项,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党政机关等重要场所的办公秩序;指导检查各地和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五、来访接待二处
负责做好新疆籍赴京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服务协调工作。
六、信件办理处
负责办理中央、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办理群众写给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领导同志和自治区联席办、自治区信访局的信件;定期汇总分析群众来信情况;负责群众来信有关文稿、制度的起草工作;指导各地州市做好办信工作。
七、政策法规处
负责协调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承办信访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答复等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信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研、信访理论研究工作。
八、自治区投诉受理办公室(自治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督办、交办、转送的网上信访事项和自治区本级接收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指导全区网上信访业务,综合分析重要投诉信息,总结推广投诉受理工作经验,指导检查地方和部门的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和数据资料;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起草有关文稿、制度,报告人民建议征集情况。
九、信息网络处
负责指导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自治区信访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升级、数据交换等工作;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等工作。
十、人事处
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晋升调配报批、审核工作;研究拟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干部职工招录、借用、军转安置、工资调整、福利待遇、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现任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崔劲松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投诉受理办公室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