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的主要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理论与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成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广与评审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和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等工作。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和“安全鉴定证”的发放工作;
7、开展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价等技术基础工作,为建立
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体系,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