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家协会(Xinjiang Uyghur Autonomous Region Dancers Association)(缩写:XUAR-Dance.A)是新疆舞蹈艺术家的专业性组织。筹备于1956年,1959年正式成立。原名中国舞蹈研究会新疆分会,后改为中国舞蹈家协会新疆分会。1991年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家协会(或新疆舞蹈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家协会是新疆各民族舞蹈艺术家自愿结合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国内外广大舞蹈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
中国舞蹈家协会团体会员。新疆舞蹈家协会在全疆范围内吸收舞蹈表演、编导、理论、教育、编辑、管理及在群众舞蹈组织活动中卓有成就的专家为会员,在全疆各地州、各产业文联中设团体会员,各团体会员拥有各自的会员,从事舞蹈专业门类的研究和学术活动。
新疆舞蹈家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和活跃舞蹈艺术创作,进行理论学术研究及作品评论,举行舞蹈比赛,发掘培养舞蹈人才,开展群众性舞蹈活动,丰富大众文化生活,促进中外舞蹈文化艺术交流,繁荣和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舞蹈艺术事业,推动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家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疆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新的领导成员。由主席和副主席以及驻会秘书长组成领导机构,主持日常工作。协会下设新疆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委员会,少儿舞蹈委员会,群众舞蹈委员会,少数民族舞蹈委员会,舞蹈理论研究委员会,国际标准舞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全疆性和全国性各种舞蹈比赛;培训、研讨、开展中外舞蹈文化艺术交流,联络、协调、服务于该会和各地州舞协广大会员。
新疆舞蹈家协会积极组织疆内舞蹈艺术团体及舞蹈爱好者参加全国各类舞蹈大赛并屡获佳绩,选送的舞蹈作品多次获
中国舞蹈“荷花奖”、文化部“文华奖”、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奖”、“小荷风采”、“CCTV舞蹈大赛”、“天山文艺奖”等重要奖项,同时在其他各类群众舞蹈大赛中成绩优异。
新疆舞蹈家协会自创建以来,一直坚持党的文艺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弘扬民族精神,培育民族品格,坚定民族志向,繁荣舞蹈艺术为己任,自1999年起独立主办或与有关方面合作主办 “全疆少儿舞蹈大赛”、“全疆国际标准舞大赛”、“中老年服饰舞蹈大赛暨群众服饰舞蹈大赛”、“大中专院校形象大赛”、“全疆专业舞蹈大赛”、策划参与大型舞蹈晚会等活动。新疆舞蹈家协会系列舞蹈大赛在区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以上系列舞蹈大赛已批准立项每两年举办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