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简称NPS),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从流行时间上看,新精神活性物质属于
第三代毒品。
中国管制现状
2001年起中国即对
氯胺酮予以管制,2005年列为第一类精神药物严格管制。
2010年以来,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四甲基甲卡西酮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2015年10月出台《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并调整了列管机制和标准。
2017年3月1日,将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管制。
自2017年7月1日起列管U-47700等4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联合国描述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描述: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NPS)是一种滥用物质,无论是纯形式还是制剂,都不受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或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的管制,但可能构成“公共卫生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新”一词不一定指新发明,而是指最近出现的物质。
自出现以来,新精神活性物质在市场上一直以“设计药物”、“合法兴奋剂”、“草药兴奋剂”和/或“浴盐”等术语而闻名。“设计药品”一词传统上用于识别合成物质。然而,它最近被扩大到包括其他模仿非法和处方药作用的精神活性物质。它们是通过对受控物质的化学结构进行轻微修改以规避药物管制而产生的。
分类
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NPS),又称“策划药物”“合法兴奋剂”“实验室化合物”“毒品类似物”。
联合国毒品和犯问题办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将新精神活性物质定义为:未被1961年《
麻醉品单一公约》或1971年《
精神药物公约》管制,但可能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的单一或混合滥用物质。
2015年9月,中国针对类用严重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将“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UNODC将新精神活性物质按结构分为合成大麻素类(synthetic cannabinoids,SCs)、合成卡西酮类(synthetie cathinones)、苯乙胺类(phenethylamines)、色胺类(tryptamines)、氨基茚满类(aminoindanes)、哌嗪类(piperazines)、苯环利定类(phencyclidine-type substances)、植物类、新型苯二氮卓类(benzodiazepines,BZD)、芬太尼类(fentanyl analogues)、麦角酰胺类(lysergamides)、硝嗪类(nitazenes),哌醋酯类(phenidates)、芬美曲嗪类(phenmetrazines)、其他类。
参考资料
What are NPS?.UNODC Early Warning Advisory on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