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盐政管理工作,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驻马店市盐业管理局。
单位简介
新蔡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新蔡县盐业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盐业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承担着供应全县100多万人口的民食工需用盐的重任,具有盐业市场经营和管理双重职能,县盐业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政策法规,换发和管理碘盐零售许可证,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保证碘盐质量和供应,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驻马店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县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食盐加碘项目的实施。
五、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检查宣传工作。
八、承担
驻马店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等。
领导班子
孙俊峰:新蔡县盐业管理局局长、新蔡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获得的荣誉
取得了以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省总工会“示范基层工会”、省颁一级“档案管理合格”单位、市“职业道德十佳”单位、市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县先进基层党总支、市盐业局食盐专营先进单位为代表的10多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