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化论学派,文化人类学理论流派。
发展历史
20世纪30年代兴起于西方。代表人物为英国V.G.柴尔德,美国L.A.怀特、J.H.斯图尔德、E.R.塞维斯和M.萨林斯等。他们坚持进化论思想,以文化对环境的适应和历史过程的物质基础为依据,用唯物主义观点研究社会文化演化的因果关系,认为技术–经济是社会文化演化的动力,反对19世纪古典进化论关于心理不断完善是社会文化演化动力的唯心主义观点,故被称为新进化论者。
在对待社会进化的原因和方式问题上,学派内部存有不同的观点。柴尔德以考古资料为依据,提出技术的进步导致新石器革命和城市革命,认为技术进步才是最终导致社会文化进化的动力,还把考古学的分期与摩尔根的分期结合起来。怀特则引进能量学说来解释社会文化的进化,认为每一个文化的发展都与该文化所消耗的总能量有关,因而可以根据文化利用总能量的多寡,或者利用能量的技术效率高低来划分文化发展的四个阶段:
①人类仅依靠自身体能的阶段——原始共产社会。
②通过种植和饲养把太阳能转化为粮食的阶段——古代文明社会。
③通过动力革命把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地下资源作为新能源的阶段——现代工业化社会。
④不久的将来,和平利用核能的社会。不少人类学家认为,过去时代所利用的能量是难以实证测量的,因而不可能用怀特这种方法去划分过去的文化阶段。斯图尔德把古典进化论称为单线进化论,把怀特的进化论称为普遍进化论,而称自己的理论为多线进化论。认为怀特的普遍进化论太广义和一般化,无法解释具体的、特定的文化发展;通过对东西方古代、现代文明的比较研究,提出各种不同的文化是在各自不同的发展路线上平行发展的多线进化论。同时,他特别强调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适应关系的重要性,因此被公认为文化生态学的创始人。
新进化论学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塞维斯和萨林斯是怀特和斯图尔德的学生,他们试图在怀特和斯图尔德之间进行调和,认为怀特的普遍进化论和斯图尔德的多线进化论并不矛盾,只不过分别论证了进化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即“一般进化”和“具体进化”。
世界上的各种文化,为了适应各自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会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态,即出现各自的具体进化。而这些各自的具体进化过程,也都反映了所获得的总能量的提高或使用能量的技术效率的提高,即反映了一般进化。这样,他们把怀特普遍进化论和斯图尔德多线进化论作为一种进化论的两个方面,同时并存于自己的理论主张中。新进化论有其局限性,受到不少批评,但它具有唯物主义倾向。而且,通过这派学者的努力,进化论思想不再被视为异端邪说,而是成为人类学理论常识的一部分,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
代表著作
该学派的代表性著作有:柴尔德的《人类创造自己》(1936)、《社会演化》(1951),怀特的《文化的科学》(1949)、《文化进化》(1959),斯图尔德的《文化变迁论:多线进化方法论》(1955)、《进化与生态学》(1977),萨林斯的《石器时代经济学》(1972),塞维斯和萨林斯的《进化与文化》(1960),塞维斯的《文化进化论》(1971)、《国家与文明的起源》(197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