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知觉(orientation perception)是指人对自身或某物体在空间中的位置和方向的知觉。通常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定向。(1)以周围的事物或观察者自身作为参照物,按上下、左右、前后三个维度进行定向;(2)以太阳、
北极星和地球磁场作为定向的依据,按东、南、西、北进行定向。在正常条件下,人主要依靠视觉进行方位知觉。听觉、动觉、触摸觉、
平衡觉和触觉,以及经验中的有关表象和探究反射等,也在方向定位中发挥其特定的作用。
方位知觉是人们对
自身或
客体在空间的方向和位置关系的知觉。为了适应生活,人们经常需要对
环境及主客体在空间的位置进行定向。方位知觉是借助一系列参考系或仪器,靠视、听、嗅、动、触摸、平衡等感觉协同活动来实现的。上下两个方向是以天地位置作为参考的;东、南、西、北的方向是以太阳的升落,地球磁场,北极星作为定向依据的;而前、后、左、右完全是以知觉者自身的面背朝向为定向依据的。
(1)物体的空间方位具有相对性,如“桌子在我的前面,椅子在我的后面”,但当我身子旋转180°后,桌子、椅子跟身子的前后关系就恰巧反过来了。又如“书本在铅笔下面,书本又在桌子上面”,决定同一物体“书本”的空间位置取决于它以什么作参照物。
(2)空间方位有两个不同的参照系统,一是有机体自身,二是客观事物,如日月星辰的运行,有机体自身以外的物体。因此幼儿要做出物体方位知觉判断,首先要决定以什么作参照物。幼儿判断自身对面物体的左右关系尤为困难,因为这需要幼儿在思想上作“心理旋转”,才能理解对面事物与自身的逆反方向关系。三是幼儿要理解掌握标志空间方位关系的词。如对右利手的幼儿,家长就会教他:“拿饭碗的手是左手,使筷子的手是右手。”通过方位词与具体事物的结合,儿童就容易记住了。
我国心理学家很早就研究了我国幼儿空间方位知觉的发展(方芸秋,1958)。研究发现其一般的发展趋势是:3岁儿童仅能辨别上下方位;4岁儿童开始能辨别前后方位;5岁儿童开始能以自身为中心辨别左右方位;6岁儿童还只能达到完全正确地辨别上下前后四个方位的水平,以自身为中心的左右辨别尚未发展完善。
国外,皮亚杰曾研究了儿童左右概念的发展,后来美国的埃尔凯德(Elkind)重复了皮亚杰的实验,他们两人的实验结果大致相同:5岁儿童能辨别自己的左右手、左右脚;7~8岁能辨别对面的人的左右手、左右脚;10—11岁才能完全掌握左右概念的相对性。我国有人重复了这一研究(朱智贤等,1964),所得结果证实了我国儿童也大致存在着同一发展趋势,左右概念的发展可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阶段1,儿童比较固定地辨别自己的左右方位(5~7岁);阶段2,儿童初步地能具体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对性(7—9岁);阶段3,儿童比较概括地、灵活地掌握左右概念(9~11岁)。这一发展是与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趋势(
直觉行动思维一
具体形象思维一
抽象逻辑思维)相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