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利旭
广东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
方利旭,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广东普宁人,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
人物履历
1982年09月,在华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生物学专业学习,获生物学学士学位;
1986年09月,在广州中医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广州中医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哲学硕士学位;
1989年06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科员;
1992年12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副主任科员;
1996年04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科员;
1996年06月,任广东省专利局综合处副处长;
1997年06月,任广东省专利局综合处处长;
1999年10月,任澄海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1年03月,任汕头市龙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06月,任汕头市委常委(其间:参加援疆工作,任新疆哈密地委委员、哈密市委书记);
2008年07月,任潮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其间:2009.07—2009.08,广东省第5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13年08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职),省援疆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职)、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援疆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
2016年07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16年08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8年02月,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8年04月,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党组书记;
2019年01月,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05月,任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会长、党组书记。
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调查
2023年2月25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方利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5月22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方利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利旭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和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纪法意识淡漠,权力观扭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方利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利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3年7月,广东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方利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利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方利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通报
2023年9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有方利旭违规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租房费用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方利旭接受私营企业主承租深圳一套房屋供其亲属居住,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租金共计66.7万元。2014年至2021年,方利旭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5.9万元。2019年至2022年,方利旭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一辆高档商务车。方利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4 09:2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