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工,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人物经历
方工,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方工是一位有着崇高的理想,并享受着精神上的愉悦和快乐的人。
方工,今年51岁,51岁的方工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副检察长。他插过队,当过兵,做过工人。自1979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至今,23年中,他先后四次荣立一等功,获得过“全国优秀检察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等多项荣誉称号。去年年底以来,方工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巡回报告46场,听众用掌声、鲜花表达了他们对方工由衷的钦佩。
他
身材瘦削,面庞清癯,神色从容,言语和缓,和他打交道的人可以从他的言行中感到他的沉静和大气。正是这样一个身材瘦削的人,从事检察工作23年,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参与和主办了近3000件刑事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无一错案。他挑重担,打硬仗,出色完成了对
成克杰、李纪周、朱小华等一批贪官的
起诉工作,他承办了新刑法实施后,全国第一例“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他多次立功受奖,被称为“北京第一公诉人”。
2003年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方工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2006年3月28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方工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2011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方工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个人概况
方工最大的爱好是回到家里静心
读书。他涉猎广泛,除了学习政治理论,还包括
法学、
历史、
古典文学、
科技和
经济等方面,光写下的学习心得体会,就有近百万字之多。 方工公正无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他宁肯得罪朋友也决不滥用职权。为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他不计个人得失,不为虚名所累,对有争议的案子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也正是在他的坚持下,法律天平的指针始终未出现丝毫偏斜。凡是到他们一分院的案件,大都是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特大案件。他们拥有生杀予夺的司法重权。因此,从走上检察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他给自己立下了公正执法的办案原则。24年来,他经办和审批的3000多件刑事案件中,有一般案件,还有全国瞩目的大要案。但无论对什么样的案件,他都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始终公正执法,没有出现一起错案。
个人事迹
2003年方工进入检察院,他开始不断“充电”,勤奋学习,从书记员到检察官,又从“第一公诉人”到副检察长,至今他仍保留着学理论学业务的好习惯。凭着过硬的理论修养和执法水平,他成功地把诸如
陈希同、
成克杰、李纪周职务犯罪案等一批重大案、疑难案逐一办成了“铁案”。
方工的读书与写作
方工最大的爱好是回到家里静心读书。他涉猎广泛,除了学习政治理论,还包括法学、历史、古典文学、科技和经济等方面,光写下的学习心得体会,就有近百万字之多。已经走上领导岗位的方工,仍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探讨和提出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他曾在
《人民检察》、
《法学杂志》、《北京检察》等刊物上发表业务、调研文章30多篇,在
《检察日报》、
《中国监察》、《是与非》等报刊发表稿件20多篇。23年来,他积累的法律法规的剪贴集,有30大本。2004年,方工读了有80多册,其中有《明清帝王兴衰》、《人类的故事》、《谁主沉浮》、
《毛泽东谈古论今》、《古律寻义——中国法律文化漫笔》、
《训诂简论》、《汉字演变五百例》 ;
《通往历史的个人道路》 、《蒙田随笔集》、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刑罚的历史》、
《真话的空间》、《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决定辅导》等业余书籍。
作笔记,是方工二三十年来阅读时的老习惯,读到精彩之处,或者值得记住的数字年代,以及古文典据,就立即提笔记下来,短则寥寥数言,多则上千,而读《四书选注》,就陆续作了上万字的选摘。像这样的读书笔记,在他办公室的书柜里,有整整30本,真可谓是不动笔墨不读书。时间长了,他又把笔记按照
政治、
司法、
历史、
人文、
文化、
道德、人物等分类整理,装订成册。随便抽出其中的一本两本翻阅,内容之丰富,所录之精彩,让从事文字工作的记者险些生出据为己有的杂念。
2003年年底,在方工的大力倡导之下,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开展了读书活动。经过一年多各种专题读书活动的开展,到2004年院内已经逐渐形成了崇尚读书的良好风气,读书成为大家业余生活的首选。除了院里向大家推荐的10种书外,全院共阅读各类书籍1500余册,撰写读书心得250多篇。而该院去年发表的调研文章,其数量也在全市名列前茅。还有一些无法量化的变化,如大家明显感觉到,有些人发言的逻辑性增强,会上也爱说了,甚至连各部门制定的一些规则也更加科学和严密。
方工的工作
2001年冬天,在北京远郊的一个小山庄,有一个六口之家,其中一人涉嫌伤害罪,三人涉嫌包庇罪,都被逮捕,家里只剩下一个重病在床的老人和一个年幼残疾的孩子,无人照应。春节前夕,村里的邻居出于同情,给他写来一封信,希望能对其中一人取保候审,以便照顾老人和孩子。在查明属实后,他批准按照法律规定对老人的儿媳办理取保候审,并特别叮嘱办案人员赶在节前办完手续。事后,几名犯罪嫌疑人都一致表示要如实交待问题,改过自新。
2003年,方工在其检察院推出一系列检察业务新举措,包括“检察干警八条禁令”等,其中,向社会公开承诺:从11月17日起,群众控告申诉的接待时间可以自己定。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是方工的座右铭,也是方工的真实写照。25年来,方工始终战斗在审查起诉工作第一线。他经手主办或参与经办过3000多件刑事案件的审查和起诉,从没有出现过一起错案,有效地惩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方工的办案经历中,无论是举世瞩目的大案要案,还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案件,他都是一丝不苟,以自己严谨、勤奋的工作,维护了法律的公正、神圣与尊严。
方工的执法理念
方工善于接受新的司法观念,对“公正”二字有着准确的理解。他认为,衡量公正的标尺就是实事求是,按
法律办事。他说:“光做到不放纵罪犯远远不够,还应当做到不冤枉无辜,对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的检察官来说,任何偏差都是对法律的失职。”他严格恪守法定诉讼时限,办案一贯讲效率,因为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在他看来,公正还应包括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因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的必然要求,完全依法办案才是最大的公正”。
方工公正无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他宁肯得罪朋友也决不滥用职权。为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他不计个人得失,不为虚名所累,对有争议的案子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也正是在他的坚持下,法律天平的指针始终未出现丝毫偏斜。
个人故事
2000年,方工率几名精兵强将,承担了
成克杰与其情妇李平受贿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提审过程中,成克杰时常一把鼻涕一把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苦孩子出身,“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有些年轻的办案人员觉得他认罪态度不错,估计公开庭审会比较顺利。“大家一定不要被眼前的伪装所麻痹。”方工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及时提醒大家,如果成克杰真能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考虑,他还会几百万、几千万地收受贿赂吗? 在公开庭审时,成克杰一反提审时的谦恭样子,大肆翻供。辩护人随之提出:成克杰与李平没有结婚的事实,李平的证言不可信。突然出现的情况出乎当庭很多人的意料,方工却早就成竹在胸,他义正辞严地指控:“一、成克杰与李平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成克杰与李平二人的供述,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割裂;二、成克杰与李平的共同犯罪有明确的分工、合作。李平找项目要好处费,成克杰予以办理……”面对检察官无可挑剔的指控,成克杰脸色煞白,低下了头。实现司法公正,是方工20多年来一直追求的目标。他认为,公正是一切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官职责的永恒主题,更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官的根本要求和期望。他常用一位法学家的话警示自己:犯罪好比污染了的水流,司法不公则好比污染了的水源,不公正的司法甚于10次犯罪。
2001年4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曾经轰动京城的“打闷棍”系列案,两个被告人从1999年8月到2000年8月间,抢劫作案百余起,背负着12条人命。检察机关的起诉书长达32页,案卷多达29本。在审查案件中,方工敏锐地发现有一起案件起诉意见书上没有认定被告焦文军持枪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
面对方工的疑问,案件的承办人觉得已经认定焦文军伙同他人抢劫作案百余起,不认定这起案件,被告人同样可以被判处死刑。方工经过考虑后说,虽然焦文军罪行累累,但也绝不能漏掉这一起,这是对法律负责,更是司法公正的体现。一起案件对于被告人可能只是他全部罪行的百分之一,但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则是百分之百;不查清,难以给被害人以公正,一定要查清这起案件到底是否属实。承办人与公安机关联系后,补充了证据,查清了案情事实,使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告破。案件起诉后,法院对此案予以认定并依法判决,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
方工在办案中不徇私情是有口皆碑的。多年来,方工远奢侈,慎交友,重自省。他淡泊处事,极少出去交际应酬。职务越高,权力越大,他越是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方工认为:“法律并非无情,恰恰最有情,因为他维护的是全社会的正常秩序,体现的是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私情再深,私谊再厚,也大不过公义!”
2003年3月,方工被任命为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他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他率领全院干警,继续致力于走改革创新之路。围绕“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提出“以规治院”、“从严治院”方针,从细节着手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公布了检察干警8条禁令和领导班子成员10条禁令;注意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轮岗,强化干警素质,开展“读书活动”等。这一系列创造性的工作,推进了全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的进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这是方工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的人生写照。
个人评价
公正:公正执法的灵魂
方工作为新时代的执法楷模,他不仅将“公公正正执法”写进了自己的座右铭,还以不凡的业绩为“公正”二字做出了精辟的注脚。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先后承办了近3000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通过办案还为国家挽回损失数千万元。方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地实践了“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展现了新世纪检察官的执法风范。 方工是时代造就出来的优秀检察官,他是全国检察机关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狠抓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的模范事迹集中展现了新世纪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与精神风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学业务、强素质在检察队伍中已蔚然成风;遵从法律、崇尚公正也成为检察官们的自觉追求;与时俱进的执法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专家型的检察官层出不穷;而办理每起案件都要力求最大的公正,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从而保障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优质服务,已成为广大检察干警的共识。所有这些,都为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滴水珠可以折射
太阳的光辉。从方工身上,我们看到了新世纪检察官的崭新形象。有这样一支素质过硬、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展望检察事业的未来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前景,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为之感到乐观和自豪呢?
清廉:公正执法的本色
方工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淡泊名利,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模范践行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这一内在的人格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公正执法的本色,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新世纪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方工认为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没有丝毫的理由不为人民掌好手中的权力。向往更加富足舒适的生活是人之常情,但作为检察官,我们不能利用地位、权力去获取规定以外的利益,而应安于国家、人民给我们的待遇。我们要像方工那样,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无论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慎用人民给的权力,绝对不能以权谋私,因私害公,以情害法。
方工认为要做到公正执法,就必须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精神。廉政是公正执法的条件和因素之一。司法公正是社会安全的底线,清正廉洁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如果司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抵不住诱惑,经不住考验,而去贪赃枉法,就会损害法律的公正,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最后的保护。要公正执法,检察官必须牢记古人“私情行而公法毁”的教诲,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女色所惑,不为权势所吓,清廉如水,执法如山,护法为民。
方工不仅认真读书,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滋养,还结合办案认真总结现实生活中一些反面典型的教训。提出“朋友要慎交”,“廉洁自律应慎始、应谨小慎微”、“廉洁没有底线,自律不能封顶”等真知灼见。检察官身处反腐败第一线,经常和一些触犯刑律的领导干部打交道,而这些腐败分子堕落的轨迹,本身就是一本很好的反面教材。我们要善于总结反面教训,不断反省警示自己、告诫同志,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方工做为时代的检察官,他不只是把它挂在嘴上,还把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看做是我们必须信守的一条铁律。一方面,他自觉遵守廉政制度和法律规范?另一方面,他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他认为检察官为官清廉,不是独善其身,而是负有对党、对社会的责任。
严明:公正执法的保障
他嫉恶如仇,执法如山,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在他面前,任何犯罪分子的罪行都难遁其形,何等狡猾的诡辩也难售其奸,什么说情请托都望而却步。
在方工的信念中,法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他说:“对于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的检察官来说,任何偏差,都是对法律的失职。”
入职以来,方工拒请拒贿不计其数。方工家里很简朴,但他很“恋家”:除了能清静下来读书写文章,还能躲开各种应酬。久而久之,许多别有所图的人自然不愿自讨没趣了。
方工以自己的言行实践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体现了检察官公正执法、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个人影响
方工的模范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学习的好榜样。 中共北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方工同志学习的活动。全市积极响应了这一号召,迅速掀起向方工同志学习的热潮。要像方工同志那样,把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思想改造放在突出位置,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像方工同志那样,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排除一切同党的性质和宗旨相悖的私心杂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像方工同志那样,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像方工同志那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旺盛的斗志,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不知疲倦地同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像方工同志那样,从大局的高度考虑问题,从细微处入手,不怕困难,不图虚名,秉公办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像方工同志那样,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胆管理,带好队伍;像方工同志那样,崇尚简朴,甘于清贫,不为金钱和物质利益所惑,时刻保持清廉的本色;像方工同志那样,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畏艰险,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工作水平。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把向方工同志学习活动同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结合起来,同正在开展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的实际,以解决权力观问题为重点,学习他那种勤奋刻苦的好学精神、一心为公的奉献精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真抓实干的务实精神和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高贵品质。并且要付诸行动,以方工同志为榜样,对照党员干部的标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带领广大群众不断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个人精神
方工作为新时代的执法楷模,使众多执法者看到了自己的使命。
过硬的业务素质
首先应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时代的发展,对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志做一位专家型的检察官应成为新世纪检察官的自觉追求。从方工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新世纪检察官敬业好学、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
强烈的法制意识
执法者要做到“公正”,还要有强烈的法制意识。从方工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新世纪检察官刚直不阿、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
更新自己的执法理念
执法者要做到“公正”,还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更新自己的执法理念。从方工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新世纪检察官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
新世纪的检察官,要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首先必须自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待遇观。
个人荣誉
2003年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方工为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2003年3月5日,他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的身份出现在了人民大会堂。
2003年6月,北京市10名优秀党员领导干部产生,十大杰出检察官、方工以高票当选,他也是北京市政法系统惟一的当选者。
2004年2月,首都北京吹响了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十大先进典型活动的号角,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方工成为十大典型之一。
2019年9月25日,方工获“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
2019年,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方工学习。
他先后被荣记一等功4次,获得“北京市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章”、“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光荣称号,
方工的形象在人民心中的不断提高,使他被人们誉为“首都第一公诉人”。
个人语录
1、对于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的检察官来说,任何偏差,都是对法律的失职。
2、光做到不放纵罪犯远远不够,还应当做到不冤枉无辜,对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的检察官来说,任何偏差都是对法律的失职。
3、要做到公正执法,就必须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精神。
4、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我没有丝毫的理由不为人民掌好手中的权力。
5、看,我在这里开会,家里的活儿也跟着来了。
6、要问如今和以前当英模究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以前是只要做好个人的事情、尽到自己的职责、实现自身的理想。
个人作品
散文《秋旅情思》
散文《妻子的笑容》
杂文《公平、正义与狼吃人》
杂文《严格自律中需“慎众”》
杂文《搞不懂的“高薪养廉”》
杂文《谈“比较”》
随笔《星空》
随笔《关于共和国检察官的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