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承光,广东东莞人,祖籍东莞厚街,现为新世界集团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主席、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上市公众公司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若干非上市公司董事,包括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界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侨乐物业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方先生于1978年加入新世界集团,并于1983年至1997年期间出任新世界酒店(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掌管本公司及新世界集团之酒店企业管理及工程企划项目。方先生除拥有逾30年以上酒店企业管理经验以外,亦对中国内地房地产发展、资产和设施管理及投资业务方面拥有丰富而广泛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