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理明,又名礼明、月生,1906年1月出生于
湖南省平江县长寿乡东一村的一户贫苦农民家庭。他8岁开始读书,12岁跟着父亲方公有一边劳动,一边学习祖传的武功。
人物简介
(1905-1937) 又名方胜、方礼明。
湖南平江人。
中国共产党党员。早年从事农民运动,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冬任红六军团第十八师五十二团政委,1934年初任红十八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湘赣革命根据地反“围剿”作战。同年8月随红六军团西征,11月任红二军团第四师政委。率部参加创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和反“围剿”作战。1935年11月参加长征,途经云南时身负重伤,坚持随军北上。1936年7月红二、红四方面军会合后,被送到红四方面军医院治疗。同年11月随医院西渡黄河,编入西路军。1937年春在甘肃西部战斗中牺牲。
人物生平
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少时曾读过4年书。后辍学务农。1928年参加革命,在本县长寿区苏维埃政府消费合作社负责筹集财物救济贫困等项工作,曾用夹层粪桶、空心毛竹杠,巧妙地将200多公斤食盐运往苏区。193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参加湘鄂赣红军独立第二师,历任二团七连指导员、三营教导员、五十二团副政委等职。1933年6月,随部编入红六军团,先后任五十二团政委和十八师政治部主任。1934年8月,率部转战于湘黔少数民族地区时,一再教育部队必须模范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群众纪律,使全师做到秋毫无犯。此次转战途中所部曾遭敌重兵包围,在师长龙云被俘的情况下,担负起指挥突围的重任,经过10多天苦战,终于率部突出重围。同年10月,红二、六军团会师后,调任红二军团四师政委,通过做细致深入的思想工作,使来自2个根据地的红军很快结成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为开辟湘鄂川黔根据地作出了贡献。1935年11月,随红二、六军团参加长征。1936年4月底随部刚渡过金沙江,腿部不幸被流弹击中。为了不增加战士们的负担,坚持只肯骑马,不用担架,硬是拖着伤腿爬过了雪山,越过了草地。当到达甘肃腊子口时,右腿肌肉已坏死,只得进行无麻截肢手术。半个月后,不待伤病痊愈,不顾医生劝阻,又执意回到部队,仍以坚强的毅力,凭着一条腿,上前线指挥战斗,被战士们誉为“独脚英雄”。1937年春,在甘肃永昌县与敌人作战时,身中数弹,壮烈牺牲。
人物事迹
1934年春,驻湘赣边苏区的红十七师奉命北上宜春、分宜地区后,敌十五师乘机进攻,占据了根据地中心——永新县城。这对留在湘赣边苏区的红十八师压力很大。方理明与团长樊孝竹指挥部队与敌周旋,拖住敌军,待红十七师回师湘赣边后,方理明与团长按照军团作战计划,乘夜率部赶到永新附近山林里,埋伏下来。翌日午后,敌军进入红军伏击地带,随着指挥部攻击命令的下达,方理明即率部冲向敌群,战士们个个如猛虎出山,英勇杀敌,经过激战,全歼敌十五师一个旅。这是赣江以西战场反“围剿”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4月中旬以后,湘赣军区统一指挥红十七师和红十八师在安福、莲花之间的利田与敌交战,方理明率部奋勇当先,击溃了敌军一个旅的进攻。
1934年8月12日,红六军团正式成立,方理明被任命为红十八师政治部主任。他与师长龙云、政委甘泗琪、参谋长谭家述一起率部突破重围,转战湘桂黔,于9月下旬进入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国民党的反动宣传,当地群众不了解红军,给部队给养和行军作战带来了许多困难。方理明召开了连以上政工干部会议,强调要教育部队模范执行民族政策和群众纪律,并要求每个指战员利用行军作战间隙,向群众作宣传。全师上下同心协力,自觉遵守民族政策,秋毫无犯。用实际行动打消了少数民族群众对红军部队的恐惧心理,使他们真正地感到红军是自己的队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从住宿、给养、向导等各方面主动给部队提供了许多方便。
当红六军团从朱家坝向南转移时,师长龙云和政治部主任方理明随五十二团担任后卫。途中他们遭敌截击包围,全团指战员浴血奋战三昼夜,终因敌众我寡,弹尽粮绝,损失惨重,师长龙云重伤被俘。方理明率余部经10多天的艰苦奋战,进至石阡县的镇远,占据了部队东去的路口,使部队主力得以从人迹罕至的谷涧夹沟通过,于1934年10月24日,在黔东的木黄与红三军胜利会师。
不久,经中央军委批准,红三军恢复为红二军团,原红三军的七师改为第四师,方理明调任师政委。他同师长卢冬生一道率部转战于湘鄂川黔,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开辟,作出了贡献。
1935年11月,从桑植出发长征的红二、六军团。经过150多天的长途跋涉后,红二、六军团终于抵达金沙江南岸。在渡江时,方理明右腿中弹负伤,军团首长要他留下治疗,但他坚持不离前线。继续率部爬雪山,过草地,一步一咬牙地艰苦行进。一次在黑夜过沼泽地时,他连人带拐杖陷入齐腰深的泥浆里,警卫员竭力帮助他脱险后,找来一副担架抬他,他断然谢绝说:“我是红军战士,不是老爷,只要还有一口气,爬也要爬过草地,不能给战友添负担。”由于他的伤没能及时诊治,使伤口严重感染,不得不将右腿切除。伤愈后,他拄着拐杖,一再要求回原部队工作。组织上根据他个人的实际情况,安排他到军团警卫团工作。
1937年春,在甘肃永昌县保卫军团部的战斗中,方理明壮烈牺牲,时年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