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麟
原普宁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特邀代表
方瑞麟(1880―1951),又名少麟,别字悟庵,普宁县洪阳镇人。中国同盟会会员。
人物生平
瑞麟童年时,寄读于德安里一户殷富人家。清光绪三十年(1904)方瑞麟中试为潮州府学生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留学日本警监学校,适孙中山于日本东京组织中国同盟会,他加入同盟会。光绪三十二年(1906),孙中山在日本部署潮汕起义,委任方瑞麟为同盟会驻潮汕军事联络员,回潮汕协助许雪秋组织起义。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十一日夜,许雪秋派陈涌波、余既成等攻人潮州黄冈(今饶平),缴获清军枪械数十支,张贴中华国民军布安民。后起义军攻清军驻守的侠洲,死伤甚众,遂告失败。九月十日,方瑞麟赴新加坡,任同盟会《中兴日报》主笔,继续鼓吹革命。辛亥武昌起义成功后,孙中山任南京政府非常大总统,特命方瑞麟为南洋华侨宣慰员。他同秘书许锡如走遍南洋群岛20余埠,策动华侨支援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回国后,孙中山亲笔书赠“懋著勋劳”四字褒奖。
方瑞麟恪守孙中山“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的教悔,常自谓“子孙不如我,要钱做甚么?子孙胜过我,要钱做甚么?”他先后任过海阳(今潮州市)、连平、潮阳、惠来等县知事、县长,潮梅治河委员会主任,公正廉明,两袖清风。任海阳县知事时,上级下达铲烟(婴栗)命令,时值鸦片盛收时期,绅士闻讯派人向方贿以重金,要求延缓铲烟,遭他斥责,旋即全面进行铲烟。民国23年(1934),方瑞麟调任潮阳县长。上任前,潮阳县钱粮税务人员,备办珍贵礼品,欲行贿保职,被他拒绝,并谓:“我如收你礼物你们一定向下勒索,惨了百姓,败我政声,犯了国法。”来人羞愧而归。嗣后方到潮阳任职,有一钱粮税捐人员诱请他的侄辈向他行贿。他命吏役取出脚镣手铐,怒责其侄说:“贪污受贿,法不宽恕。”其侄羞惧而出。任职期间,亲朋好友向他求一官半职,均遭谢绝。方瑞麟卸任连平县知事后,归途经过崇山峻岭,突遇图谋截劫者,被盘问姓名来由,他答以“卸任知事方瑞麟”,彼辈知他为官清廉,道声误会而去。
民国25年(1936),西南国防委员会结束后,余汉谋掌省政,李汉魂复任东区绥靖委员,以方瑞麟为辛亥革命元励,累官清正,授以广东省政府参议员(驻汕头),给生活津贴费。民国28年(1939)6月21日,汕头被日军侵占,方瑞麟举家迁回普宁县洪阳。他家无房产,只好向人租宅居住。后出任普宁县凌河委员会主任,利用联合国救济总署拨给的济米进行以工代赈。是时浚河委员会总务见方瑞麟家生活困难,拨两袋面粉送到他家,方瑞麟坚决拒回。
解放后,普宁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特邀方瑞麟为代表,他因病缺席,1951年病逝于洪阳,终年71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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