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璇
湖南省桂东县青山乡人民政府原副乡长
方璇,女,汉族,湖南桂东人,1991年1月出生,2013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村官,是乡村远近闻名的“扶贫先锋”,生前系湖南省桂东县青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人物事迹
2013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桂东县青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17年8月2日,方璇同志在前往联点村扶贫的途中,因车辆滑落山崖不幸殉职,年仅26岁。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湖南省委追授方璇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0年11月,入选“2020感动中国之感动湖南”。
2021年1月,获2020年度“感动湖南”人物称号。
2021年2月25日,被党中央、国务院追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3月,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021年11月,荣获第八届湖南省道德模范称号(敬业奉献类)。
2021年5月12日,湖南省推荐申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公示为“湖南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拟推荐候选人。
人物评价
方璇同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指引下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代表,毕业时放弃大城市工作机会,毅然回到家乡革命老区桂东县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在脱贫攻坚一线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始终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当成最大的事,经常穿梭在田间地头、深入到农家院落,全力以赴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带领群众大力发展斗煨茶等传统产业,推动落实扶贫项目,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是乡村远近闻名的“扶贫先锋”。
方璇生前克服重重困难,带领青山乡群众大力发展产业,兴办学校,帮助全乡151户贫困户走上了致富之路。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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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事迹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