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鹤鸣
革命烈士
方鹤鸣(1899—1930),字九高,陆良板桥白鹤堡人。曾任陆良县团防大队中队长,陆良兵委会成员。
人物生平
方鹤鸣幼时正值社会动荡而弃学,青年时代投入滇军胡若愚部,后因作战勇敢,升任营长。1927年滇系新军阀在曲靖混战时,胡若愚部被龙云击败,方随部退至川滇边境。尔后率领部分陆良籍士兵返乡。不久结识了中共党员程杲(程熙文,在东陆大学就读),并与陆良县长、中共秘密党员熊从周相识。1929年夏,方鹤鸣在白鹤堡多次与程杲和康建侯(旧州小学校长、中共党员)密谈,投奔革命,表示愿为家乡人民除暴安良。不久被县长熊从周委任为县团防大队中队长,并接受了县政府配给的枪支弹药等装备。当年七月初,擒获惯匪计明善等8人,押至惯匪杀人抛尸的场所石墙寺,让百姓诉其所犯罪行,将匪首计明善及其骨干妖小四、高老三等3人处决。
1930年5月,方鹤鸣与共产党人吴永康、康建侯被委任为陆良兵委会成员,在陆良中心县委领导下,协助吴永康、康建侯积极从事陆良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并担任暂编38军2师主要负责人,领受了军部颁发的军旗和印章。当年7月3日(即农历六月初八日)傍晚,方鹤鸣率领部分西路部队首先击毙板桥公安分局局长卢永庆并歼灭其部,然后赶到旧州与康建侯率领的起义部队配合攻打,并烧毁旧州分团首李兰亭住宅,击毙李兰亭,然后按原定计划向县城挺进。至普济寺,大泼树一带等候与吴永康、徐文烈率领的东路部队汇合进城。由于临时发生意外事故,敌情突变,加上暴动部队组建不久,缺乏实战经验,指挥失误,东路部队未能向预定地点集中占领县城。武装起义失败后,部队离散撤退。方鹤鸣率领所属部队,迅速向县城北面的山区经小黑山向磨盘山方向转移。方率领的起义部队余部300多人在红石岩,滑泥坡一带山区转战30多天,与前来“围剿”的邻县团防武装多次激战,因敌众我寡,部队被冲散。8月中旬,他率领少数贴身警卫人员在磨盘山的朱家田房休息时,被劣绅保董方懋图收买方绍堂趁其不备,用硕石猛击头部而惨死。时年仅31岁。
1985年7月2日,国家民政部给方鹤鸣的家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陆良县人民政府发给抚恤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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