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发展规划是国家或地区为发展旅游事业,对所属旅游资源和旅游地的开发、利用、保护进行全面规划和总体部署,确定旅游业的发展总方向,各种建设项目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布局,以保证旅游业各部门的协调发展。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规划涉及国民经济的许多方面,主要内容有:旅游资源开发序位的确定,旅游土地的利用,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发展,物资供应和交通建设,旅游市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培训,投资来源和投资规模等。
不同地域范围的规划具有不同深度。国家级规划要求立足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制定国家旅游业发展的目标、政策、重点地区和投资方向。区域级规划要以国家规划为指导,确定资源开发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按照开发、利用、保护的原则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求取最优方案。地区的规划涉及许多具体设计,包括:确定地方旅游地建设风格,交通、游览线的安排,旅馆、饭店和服务网点的等级规模、空间布局等。
旅游业发展规划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综合性,涉及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等多方面因素,故规划必须建立在详细的实地考察基础上,全面分析规划区的自然、经济及社会、文化特点对旅游业发展的作用,从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分析存在问题和潜力,按照发展观点,近期和远景结合,提出规划方案。
旅游规划是一个多种因素作用的动态系统,除定性分析外,还可利用系统论、投入一产出模型建立各变量间的相互关系,确定旅游业各部门间的协调发展比例,寻求最优规划方案,以达到
经济、社会、
生态三大效益并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