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划
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实法,通过实地工作和综合分析,找出比较合理的旅游区界线;确定各旅游区的性质、特征和地位,指出其今后发展的方向;分析确定区内各级旅游经济中心。地工作和综合分析,找出比较合理的旅游区界线;确定各旅游区的性质、特征和地位,指出其今后发展的方向;分析确定区内各级旅游经济中心。
旅游规划的目的在于充分认识旅游资源的区域特色,以及旅游开发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地理环境的相互关系,因地制宜地合理开发利用各地的旅游资源,配置相应的旅游产业,建设风格的不同、各具特色的旅游区,扬长避短形成合理的旅游地域分工体系,以取得良好的旅游经济、社会与
生态效益,促进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旅游区划包括两个层次:一是部门,包括旅游资源区划、旅游气候区划、旅游市场区划等。二是综合,全面地考虑区域内自然和人文条件,根据相似法、差异性和内部联系划分旅游区。区内不仅有若干具共同特征的景点单位,而且包含有联系的服务接待设施及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相对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
同自然和经济区划一样,旅游区依其范围大小、隶属关系,分成不同等级层次。进行旅游区划首先要确定等级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分区指标体系和分区原则。还未建立起理想的区划指标体系和定量的数据收集处理方法,仍以定性分析为主,各国分区原则差异很大。
中国的旅游区划处于探索阶段,一些学者主张将全国分成3个地域层次:①旅游地带(或大区),为跨越省、市、自治区的一级旅游地域组织,以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宏观地理基础的一致性为原则,全国拟分为9个旅游带;②旅游省(或副区),大多以行政区的完整性为划分原则;③旅游地区(或小区),一般根据旅游资源地域类型的相似性划分。旅游区的内部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是相对的,每一级区划单位既有内部特征的一致性,又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区划等级越高,相似性越小,差异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