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旅游”,有其特定的含义。首先,它指的是旅游业,即作为“产业”门类的旅游,它与旅游经营管理者关系密切;其次,它是指作为赏心悦目活动过程的旅游,它与旅游者有着更多的联系。
所以,日常生活中人们谈及的“旅游”两字,所涵盖的意义很丰富,是个多重指向交强的意义集合体,有时,这个意义集合体甚至隐含着内在深刻的矛盾性。旅游经营者追求可以理解的经济效益,而对于旅游者来说,社会效益更符合自身的利益。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彼此冲突的。
庄志民,男,1953年生,现任商学院旅游学系教授,
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旅游规划与战略管理,主持研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产品策划等课题近20项,主要有《台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无锡灵山景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仙居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崇明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上海野生动物园旅游项目策划》、《苏州乐园上海客源市场调研报告》、《滁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句容市旅游怅总体规划》等。近年来,参加由上海市计委主持的《上海市游艇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上海市旅游业二年行动计划》(2003-2005)、《上海文化发展蓝皮书》等 课题的调研和撰述。兼任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专家、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顾问、泰安市旅游咨询顾问等。现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