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教育局
旅顺口区的政府工作部门
旅顺口区教育局是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旅顺口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29号)设立;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教育局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区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五)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逐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审批并监督民办学校办学。
(六)制定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评估、监督幼儿园(所)业务工作;负责幼儿园(所)的开办、变更、停办和年审以及区级园(所)的升级管理工作。
(七)管理与指导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旅顺分校的办学。
(八)负责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校舍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管理教育经费、学校资产和设备采购;负责各类学校的财务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归口管理的学历教育招生入学及其考试工作。
(十一)拟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负责对辖区内有关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以及各类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对辖区内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招生考试办公室。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
人员编制
区教育局机关编制32名(行政编制23名、暂控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书记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正副科级督学各1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1 17:2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