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学》,原名《论旋律的风格学》,是作者恩斯特托赫三十四岁时所写的博士论文,后于1923年正式出版。此书运用大量曲例对旋律的线条、结构及特点进行分析,并且从音乐如何表现情感方面做了许多有趣的阐述,颇有一定的见解。从今天看来,托赫企图把旋律的形式与内容密切结合起来,他所 持的美学观点可以归结于音乐的“情感美学”学派之中。但有些地方未免过于主观,不够全面。然而作者提出了一个很值得深思的论点,就是旋律的运动来源于生活中的运动,旋律的起伏直接反映了作者的感情意图,并影响到听众的感情效果,这里有着相当的“合理内核”......
要研究旋律的写作,并对旋律进行比较科学化、体系化的分析,找出其结构原理,使它成为一门专门学问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多少年来的传统看法是:写作旋律是受着天才和灵感所制约的,旋律既无法教,也无法学,更难以分析。换句话说,在旋律学研究工作的门前,悬挂着一层神秘的帷幕。它属于非科学的领域,全属作曲家本人而非音乐理论家的对象.........
(1887年生于维也纳;1964年卒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莫尼卡)。奥地利出生的作曲家、钢琴家(1940年起为美国公民)。1913-1929年在曼海姆教作曲。1929-1932年在柏林教私人学生。1933年去英国,1934年为
英国广播公司创作音乐;后于1934年去美国。1934-1936年在纽约任教。去好莱坞,创作电影音乐,并在1940-1948年成为
加利福尼亚大学作曲教授。写有3部歌剧,7首交响乐(1950-1964),合唱交响曲《献给我的祖国》(To My Fatherland),女高音和室内乐队的《中国笛》(The Chinere Flute)(1922,1949年修改),管弦乐变奏曲,2首钢琴协奏曲,钢琴奏鸣曲,
钢琴五重奏以及13首弦乐四重奏(1902-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