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 《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 中国 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周朝时候,天子予以分封天下土地,按照血缘来分。以长子为
嫡,予以继承和大统,得到君权和最大土地和奴隶。其余从子为诸侯。诸侯以嫡从来分封自己侯国的土地奴隶,以下称大夫,大夫而后为士人及至平民。
可以看出,在此是以男权至上法则的。在不断血缘的延嗣和利益聚合的过程中,以及原始氏族的农耕文明发展,中国形成了特有的宗族利益集团。以姓氏为表征,以既得利益为主体要求约定形成族权。
在共同祭祀
祖先和
神灵的活动中,自上(天子)而下(具体到一个族一个群)形成了以推崇神权实质巩固君父权的中国特有的制度。 都是为了压迫人民,以利分封的封建制度有条理持续的延续下去。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细细分析,可以看出血缘和地域(土地)的划定,是这套制度体系的根本。因此,对于妻的要求,是很必须苛刻的,因为血缘的混乱或其它旁支末节,都会对族权,或自少对本家的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