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军队编制单位
旗是明清时期的军队编制单位,每百户所统兵112人,编为两个总旗
(1)明代军队实行卫所编制,每百户所统兵112人,编为两个总旗,每个总旗分编为5个小旗。明代次戚继光创制步、骑兵编制单位,在基层编制中有局、旗、队三级,每局辖三旗,每旗统兵36人,编成三队,每队兵或骑兵12人。
(2)清代初期,实行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以不同颜色的旗来区分军队。八旗指: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正蓝旗、镶白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旗本为满语“固山”的汉名,是清朝八旗兵的最大编制单位,区分有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
(3)清朝太平天国捻军起义时,均曾以旗作为编制单位。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太平军远征后,新改军队单位名称有旗,如后旗、右一旗等;捻军曾将军队按总旗、大旗和小旗三级编制,各级并无固定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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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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