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盐务管理局
无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无为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无为县公司是无为县唯一一家国有食盐专营企业,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发展历程
巢湖市无为盐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0年1月,时称“中国盐业公司安徽省无为办事处”;
1952年2月,办事处撤消,时值无为县食盐供应紧张,同年7月机构恢复成立,1964年更名为“无为县盐业公司”;
文革期间机构几经撤并,于1981年1月7日与蔬菜公司分开,正式成立“安徽省盐业公司无为县公司”,实行一级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2003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冻结全省盐业系统人财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特急明传电报,2004年6月,全省盐行业完成体制上划工作,于2005年初成建制划归国资委,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巢湖市盐业公司
2011年8月,地级巢湖市撤销,公司划归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管理。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管理科、运销科、财务审计科等。
领导班子
无为县盐务管理局局长、无为县盐业公司经理:李永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8 09:18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